近日,丽江市古城公安分局束河派出所,在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的指导下,依法查处1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以“零容忍”态度筑牢辖区低空安全防线,守护束河片区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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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古城区束河街道中济海公园内,有人员疑似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束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抵达时恰逢下雨,一名男子正忙着回收一台大疆DJI Air 3型号无人机。

经民警现场询问,该男子罗某某如实承认,自己刚才操控这台无人机,在中济海上空空域飞行航拍,且飞行高度超过了真高120米,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随后,民警将罗某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面对核查,罗某某对其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擅自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真高超过120米的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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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古城公安分局依法对罗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以此警示所有无人机爱好者。

丽江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飞行活动,共同维护辖区低空安全和公共秩序,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