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缤璐)4月23日,据上海高院消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茶饮品牌联名侵犯鲁迅形象画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判决L公司赔偿鸥洋女士及杨女士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L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据了解,《永远进击》《鲁迅半身像》(以下简称涉案权利作品)是以鲁迅形象为创作内容的美术作品,由知名画家杨之光先生与鸥洋女士夫妻二人共同创作,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知名度。2024年4月,运营某知名奶茶品牌的L公司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了一款联名饮品。L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文章、联名产品杯身、包装袋,以及贴纸、立牌、袖珍书、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整体视觉效果高度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而上述L公司正是茶饮品牌乐乐茶所属的公司。
今年3月13日,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称,2024年4月"世界读书日"期间,公司在策划致敬鲁迅先生的相关活动时,因过度使用杨之光先生与鸥洋女士共同创作的《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作品,经法院审理认定,该行为已构成对杨之光家属及鸥洋女士著作权相关权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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