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性侵认定工伤当事人”崔丽丽诉前司天津德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下称“德科智控”)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傍晚6时,经历4小时庭审,崔丽丽走出法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本次开庭继续围绕崔丽丽被侵害后停薪留职期间的薪资问题。崔丽丽及其委托代理人要求德科智控赔偿两年停工留薪期内崔丽丽的工资,及此前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50余万元。
庭审后,崔丽丽回应了网络上认为她索要高额赔偿的争议,表示其要求的赔偿金额均以被开除前实际工资为基准计算。此前,崔丽丽为德科智控销售总监,年薪百万元。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3年9月,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崔丽丽出差杭州期间,遭遇公司老板王某性侵。2024年4月,性侵者因犯强奸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同月,公司以未遵守请假制度、旷工为由将崔丽丽辞退。
被性侵后的崔丽丽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2024年12月,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此为工伤。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起诉至津南区人民法院,2025年7月16日,津南区人民法院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工伤认定结论。
崔丽丽被公司开除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津南区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其以上两个诉求。之后,双方均不服裁决,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崔丽丽称,之所以站出来维权,是因为公司在其被侵害后,不但不维护她的权益,反而在她请假去杭州报案时,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我兢兢业业在职场打拼了17年,成为了销售总监,他们却以我旷工为由辞退我,他们毁掉了我的职业生涯,在我工伤认定期间毫无企业担当。”
崔丽丽还说,自己遭遇的并非单纯性侵害,也是职场权力的压迫,“侵害者身居高位,他侵害后还倒打一耙,污蔑我勾引他,让公司以旷工为由将我开除,他认为他掌握了我的职业生涯的生杀大权。我不服,所以我要站出来,为了我自己,也为了和我一样的受害者。”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封
一审:马慧丽 二审:孙瑞永 三审: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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