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山西省司法鉴定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体系,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司法鉴定通识教育基地和实训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职能任务

(一)通识教育基地:主要承担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人助理的法律法规、程序规范、出庭作证以及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通用性、基础性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实训基地:主要承担司法鉴定实操技能训练、案例分析、现场勘查模拟、实验室操作等实践性、应用性培训任务。

二、申报条件

(一)通识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基本资质: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师资队伍:拥有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司法鉴定制度、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的法学、鉴定学等领域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30%。

教学设施:具备固定的标准化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室等,可同时容纳不少于100人的培训需求。

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管理、考试考核、档案保管及保密管理制度。

合规记录: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实训基地申报条件

机构资质: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登记并处于有效执业状态的司法鉴定机构。

执业范围:申报的鉴定类别(如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等)应为其主要执业类别,且近两年年均鉴定案件不少于50件。

指导力量:拥有3名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司法鉴定人担任实训指导教师。

实训条件:具备满足相应鉴定类别实操教学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模拟现场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制度保障:建立实训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为实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具有培训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内设机构。

四、申报与认定程序

自愿申报(2026年4月20日—5月20日):申报单位填写《通识教育基地申报表》或《实训基地申报表》,连同印证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专家评审(5月21日—6月15日):省司法厅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形成评审意见。

公示与命名(6月16日—6月30日):对拟认定基地名单在省司法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命名并授牌。

五、政策支持与监督考核

(一)优先委托基地承接全省性司法鉴定培训项目、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任务;在评优评先、项目申报中予以倾斜。

(二)实行年度报告和定期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基地应严格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开展培训,不得以基地名义从事与教育培训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乱收费、乱发证。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司法厅:

1.《司法鉴定通识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或《司法鉴定实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师资或指导教师名单、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

4.场地、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5.相关管理制度汇编。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冯步奕 郭艳艳

联系电话:0351-3802327 3802329

电子邮箱:sxsfjd@163.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附件:1.司法鉴定通识教育基地申报表

2.司法鉴定实训基地申报表

山西省司法厅

2026年4月2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