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惠民利民助力美好出游,长宁区将发放文旅消费券,福利每周限量发放,先到先得!
一、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6月1日
4月28日上午10点首发
后续每周二上午10点发券
二、领取途径
消费者在支付宝平台,搜索【长宁文旅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即可参与活动。
三、活动产品
酒店住宿、景区门票、旅游线路、电影演出。
四、消费券详情
(一)酒店消费券
满300元减90元、满600元减180元,满900元减270元,满1200元减360元。
(二)旅游消费券
满40元减5元,满100元减30元,满5000元减300元,满10000元减1000元,满15000元减2000元,满20000元减3000元。
(三)文化消费券
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200元、满800元减300元、满1000元减400元。
五、活动规则
1、领取限制:每轮次抢券时间内,同一用户就每种旅游消费券最多领1张(即最多3张:1张酒店消费券、1张旅游消费券和1张文化消费券)。
2、券有效期:消费券自领取时至领取的下周一的23:59:59失效,具体以券详情页面展示为准,超期未使用自动过期,不补发不补偿。
3、酒店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文化消费券支持在线预订平台使用,酒店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文化消费券预订离店最晚时间和旅游结束时间最迟为2026年8月31日24:00:00。
4、消费者通过携程App、携程支付宝小程序可预订酒店住宿、景区门票;可通过春秋旅游App、上航旅游平台(https://app.satrip.com)预订旅游产品;可通过淘票票支付宝小程序、大麦APP预订电影演出;在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支付,在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支付宝支付自动立减),核销以支付宝付款时提示“长宁区酒店消费券”/ “长宁区旅游消费券” / “长宁区文化消费券”为准。可使用商户可在长宁文旅公众号上查询。
5、消费券每周限量发放,先到先得!
六、参与活动商户名单
使用说明:获得消费券后,在携程App或携程支付宝小程序内预订以上酒店,在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
使用说明:获得消费券后,在携程App或携程支付宝小程序内购买门票,在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
使用说明:获得消费券后,在淘票票支付宝小程序、大麦App,购买上述影剧院的电影票、演出票,在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
使用说明:获得消费券后,在春秋旅游App、上航旅游平台(https://app.satrip.com)上购买相应旅游产品,在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
资料来源于区文旅局
编辑:孔建宏、竺嘉茹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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