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刘 畅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绿色发展资金已进入加速下达阶段。第一批1561亿元资金、第二批625亿元资金已到位,第三批预计6月集中下达。资金规模、覆盖广度、政策力度均处于高位。资金下达只是起点,如何让“纸面资金”转化为“地面成效”?笔者梳理了近期各地项目落地实践,从项目筛选、资金撬动、绩效评价三个维度,呈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项目筛选:突出“三个聚焦

超长期特别国债在项目筛选中突出“三个聚焦”:

聚焦国家战略。8000亿元“两重”建设资金重点投向科技研发、绿色智能数字基建、绿色产业体系等领域,项目需与国家重大战略高度契合。例如,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直接服务于“共抓大保护”要求。

聚焦成熟度。申报项目须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前期手续齐备。第一批约4500个项目中,超过80%为在建项目,确保资金下达后即可形成实物工作量。

聚焦带动性。优先支持产业链长、带动效应强的项目。2000亿元设备更新资金带动社会总投资超过4600亿元,放大倍数约2.3倍,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充分显现。

资金撬动:中央资金如何“四两拨千斤”?

随着第二批2168亿元“两重”建设资金的下达,加上此前已落地的“两新”资金,全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进入加速落地阶段。资金到位是第一步,如何用有限的中央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投资,才是政策设计的核心逻辑。

央地共担,激发地方配套。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央地按9比例共担,东中西部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设备更新领域,中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其余由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这种机制既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又倒逼地方精选项目、配套真金白银。

政银企协同,打通融资链条。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同步投放,支持中央企业组织实施一批跨区域跨流域重大工程项目,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形成“组合拳”。多地还创新推出“国债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的拼盘模式。

降门槛扩范围,惠及中小企业。2026年政策明确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工业领域固投下限降至200万元,电子信息领域低至100万元,让更多中小企业有机会获得支持。

重点方向:回收循环利用全链条发力,补齐资源循环短板

在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的绿色发展资金安排中,回收循环利用是最受关注的支持方向之一。涵盖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建筑垃圾资源化等多个环节。与2025年侧重传统回收不同,2026年政策明确划定三大核心支持领域,覆盖“回收-加工-再制造”全链条。

智能回收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柜等智能回收设施建设,同时涵盖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互联网+回收”体系搭建,全面提升回收环节的效率与覆盖面。这一方向的逻辑在于,传统回收体系效率低、覆盖面窄,大量可回收资源流向不规范渠道。通过支持智能回收设施的规模化部署,政策意图在于构建“居民投放-智能回收-分类中转-终端利用”的标准化回收网络,从源头提升资源回收率。

再生资源精深加工。重点支持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废塑料高品质再生等方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其政策逻辑在于,我国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退役风电光伏组件也将迎来处置高峰,但相关加工利用技术和产业化水平尚不成熟。政策资金的支持,旨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从“小散乱”向“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转型,打通“城市矿山”的产业化瓶颈。

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领域的再制造生产线建设和设备更新,推动再制造产品规模化应用。再制造是回收循环利用链条中附加值最高的环节,但长期面临技术标准缺失、市场认知不足等障碍。政策支持的目的在于,通过示范项目引导行业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和大型企业供应链。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将于6月底前基本下达完毕。下一阶段工作重心将从“资金下达”转向“项目建设”。各地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强化全过程监管,严防资金沉淀和挪用。

(作者系中经智策信息科技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