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近日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新规明确了薪酬结构、考核机制及追索条款,旨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薪酬管理架构与原则
根据公告,雄塑科技董监高薪酬管理将遵循"业绩匹配、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统一"原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制度覆盖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的制度强调薪酬水平需与公司规模、业绩及行业标准相适应,同时推动薪酬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及"高精尖缺"人才倾斜,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提升。
差异化薪酬结构设计
- 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履职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职级及市场行情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分为月度与年度两部分;中长期激励则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基金等方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对"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顶尖技术人才,公司可实行特殊薪酬决定机制,其薪酬可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严格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建立了多维度的绩效考核体系: - 月度绩效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并预发放 - 年度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实施,考核依据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
薪酬调整将综合参考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经营效益及战略调整等因素。同时制度明确,当公司年度业绩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若董监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
强化约束与追索条款
为防范道德风险,新规设置了严格的薪酬约束机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并受到重罚 -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被公司免职或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制度明确了薪酬追索条款:当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原因追溯重述财务报告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董监高若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
实施安排
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同时废止。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人力资源、财务及证券事务部门将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此次薪酬制度修订,体现了雄塑科技在完善公司治理、优化激励机制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体系,有望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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