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网上一直有人感叹:“坏人变老了。”

但我要说的是:

坏人没有变,他们一直是这样的。

他们之所以能一直是这样,是因为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们反复确认,当一辈子坏人根本没有任何代价,甚至还能活得比老实人更好。

整个人生经验都在告诉他,这套玩法是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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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后来向警方描述,王某某先说了句脏话,马先生回了句你为何这么高级,一句话,他被王某某打倒在地,拖把棍抡过来,打断了,换金属拐杖,继续打,头破了,老人多次呼救。

十二点三十分,护工按规定巡查了一次,未发现异常情况,十四点零二分,护工再次巡查,发现伤者,送医。

诊断结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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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尺骨远端骨折,左侧液气胸,双侧肋骨骨折,头皮裂伤缝九针,脑震荡,头、脸、双臂、双手、髋部广泛挫伤,因伤势严重,大小便失禁。

4月23日,鉴定意见三项轻伤二级。

派出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鉴定结果把案件从行政立案转为刑事。

谈谈一个细节:

一个老人从被打倒在地,到被发现,中间过了一小时三十二分钟。

通道提到,这符合要求。

两个小时巡一次,是规定,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巡一次,超额完成了规定,所以机构在程序上没有问题。

这个对养老院而言,逻辑是成立的。

哪怕在这些动作之间,一个活人正在被另一个活人用金属棍打得骨折、失禁、颅内出血。

巡查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巡查的目的是提前发现风险、阻止伤害、保护入住者的生命安全,那么在1小时32分钟里发生了一场从口角升级到拖把棍、从拖把棍升级到金属拐杖、从轻微冲突升级到多处骨折的暴力,就是巡查本身失效的直接证据。

这没有达成它被设立的目的。

还有,养老行业的一线工作,不是看不见的。

两个老人同住一间屋子近四个月。

按照常理,护工、护理员、楼层主管,总有人会知道他们相处得怎么样。

马女士自己说过,她父亲和王某某同住,王某某平时爱管着父亲,家属因为想着管着也不是多大事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宿舍,没有特别在意。

家属没有在意,情有可原,她在北京,父亲在赤峰,隔着一千多公里,她只能相信那家月费两千到四千、据说是当地最高规格的养老院

但机构应该在意吧?

机构每天和这两个老人打照面。一个85岁的老人对一个73岁的老人长期存在控制欲,这件事在一线层面不可能是完全隐秘的。

护工知道,护理员知道,和他们打饭、送药、换床单的人都知道,这些信息本应向上传递,形成重点关注,形成宿舍调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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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下达之后,民政局派工作组入驻督导,督促该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优化日常巡查值守安排、加强重点时段巡查力量。

也就是说,之前没有。

之前没有重点时段巡查力量,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判,没有对这种已知存在矛盾的宿舍组合的特殊关注。

所有的一切,就是按照每两个小时一次的频次,机械地走一圈过场

这就是“最高规格”的含义?

如果最高规格指的是等级评定、星级挂牌、月费定价,而不是指具体的人在具体的时刻对具体的风险是否保持警觉,那这个规格又有什么用?

施暴者是85岁,但这事不改变任何性质,作恶不分年龄。

一个85岁的人用金属棍砸一个73岁的人的头,和一个25岁的人用金属棍砸一个13岁的人的头,在道德、法律上是同一件事。

年龄不是减轻的理由,白发不是情有可原的注脚。

护工按时巡查,但不会停下来仔细听房间里的动静,养老院按时填表,但不会去追问某两个老人之间是不是已经出了问题,监管部门按时下发通知,但会不会去核实这些通知在一线究竟有没有改变什么?

假如每一个环节都合规,但每一个环节都把人当成了数字,是得不到任何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