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实习生王熙媛)4月23日,北京朝阳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一起未经允许售卖文创产品被诉不正当竞争的纠纷。新京报记者获悉,《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作为“故宫文具”品牌独家代理运营商,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其热销产品“上上铅”文具套装的委托生产厂家及多家网店经营者,本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中,原告《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诉称,2019年6月21日,“故宫文具创意设计大赛”正式启动,原告作为“故宫文具”品牌的独家代理运营商与首届“故宫文具创意设计大赛”的主办方,享有“故宫文具”系列产品的知识产权。在本次大赛中,“上上铅”文具套装为获奖的单项作品。2019年10月,原告开始在淘宝平台上架销售“上上铅”文具套装,积累了市场知名度、受到消费者广泛好评。
庭审现场。朝阳法院供图
原告称,被告一义乌某制笔厂是原告委托生产“上上铅”产品的厂家,其在与原告存在委托关系且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在其所经营的电商平台店铺中上架销售名称与装潢均与原告“上上铅”文具套装高度相似的侵权商品,并篡改原告相关产品信息用于介绍侵权商品。被告二及被告三同样在其开设的网络店铺上架、销售同款侵权商品。原告遂将被告一、二、三及其实际控制人与经营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销毁上述产品库存,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9503.8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被告则辩称,原告没有提交品牌方给予的授权或转让文件作为证据,不能仅凭获奖事实来证明其为合法权利人。此外,原告对于著作权和有知名度的包装和装潢的证据不足,尚未达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求的有一定影响的标准。原告和被告一的保密协议中,并未明确将“上上铅”列为秘密,且原告产品上架销售,信息公开本身丧失了秘密保护的前提,被告关于“上上铅”的注册商标为合法注册。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原告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告对于“上上铅”产品的知识产权、产品标识及外观装潢设计样式、被告抢注商标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辩论。原告强调,原告通过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实际上已经获得了相当大的市场知名度,取得了相应的竞争权利,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原告权利保护的核心基础。被告则称,原告所展示的产品外观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保护的要件。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姚参就涉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不正当竞争风险规避作了现场普法。姚参表示,文创产业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仿冒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对于风险防控,她也给出建议;合作需要书面化,委托创作要约定好版权的归属,坚决不使用没有授权的素材,核心IP尽早申请注册商标保护。确保全程留痕,创作不抄袭,不恶意蹭热点,不仿冒,做好商业秘密保护,被侵权后先做好证据的固定,也可以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
姚参表示,“创新是文创产业的灵魂,知识产权也是生命一线。”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严格保护原创,严惩恶意侵权,降低维权成本,规范行业秩序,让文创产业从业者能够安心创作,放心经营,专心发展。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