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推送的旧文《》估计存活不了太久,若被删,可以参考看《》看事情的原委。一起本来不想被曝光的尴尬事,既然被人公开了,索性坦荡地与关注我的人做个交代,否则谣言满天飞,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最近一个叫“近我者赤”的人,在传我“喜提两个投诉”,阴暗龌龊心情跃然纸面。
一、认识十余年的朋友,某天成为对手的高参
执业经年,深耕法律一线多年,我一直恪守为人之道、执业之心,待人以诚,行事有度。在纷繁复杂的行业环境之中,我格外珍惜长久沉淀下来的人际缘分。我身边的朋友,大部分都是认识十年二十年的,了解我的人顶多说我情商太低,或者过于仁慈,没有一个说我有坏心的。在我的认知里,历经岁月沉淀的相识,自带一份分寸与善意,即便人生境遇不同、选择各不相同,也理应守住基本的是非良知与处世体面。
这位叫“近我者赤”的,还有一个网名叫“诉记传媒”,真名朱新民,是一位江苏的民间媒体人。他自称当过记者、编辑,拥有二十年媒体从业经验,在舆情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我曾在网上查到他多起被诉执行案,但我怀疑有可能是同名同姓的。我从来不擅以恶意去揣测任何人,所以从十年前我们在一档普法节目认识后,一直也保持着友好的交往。
合影中,左二为朱新民,右一为赵光,左三为我
所有关系的拐点,发生在2025年七月。彼时,因为长期合作中对方违约的问题,我正式向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提出转所申请。我选择申请转所,并非一时情绪冲动,也不是无端制造矛盾。自双方合作开展以来,原有合作协议未能完整履行,律师费长期不给结算,自有案源签的合同不给盖章。在多次沟通协调无果之后,我依照行业管理规定与律师执业规范,依规提出转所诉求,一切行为合理合规。
恰恰在同一时期,朱新民非常巧合地被友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光聘请为传播顾问,全面参与律所对外舆情处置、关系协调与事务沟通。 我念及与其十余年交往情分,愿意坦诚沟通事情全貌,客观陈述矛盾由来,只希望对方能够中立看待是非,公允看待整件事情。他也曾答应不淌这浑水,并透露出赵光曾让他对我“下死手”。
但遗憾的是,他自从受聘任职律所顾问之后,其心态与站位发生根本性转变。往日平和交流不复存在,看待问题不再客观公允,言语态度明显偏向律所一方,刻意淡化矛盾根源,回避客观事实。一场多年交情,在身份变动面前,慢慢走向疏离与对立。比如小罗案件,当事人历经数年恳切托付,心怀诉求、处境不易。我出于律师职业道义与人文良知承接案件,办案程序完整规范,但律所就是不肯盖章,看朱新民怎么说的:
他认为老罗有罪,因为他是职业放贷人,不值得同情,所以尽管有刑讯逼供,也是罪有应得,不值得代理。赵光不让我代理罗案,没有说出任何理由,朱新民自己补充了很多理由,比如说主任不可能盖章,劝我不能因小失大,说这个案件对我没有意义,甚至说不要去吃人家律师的冷饭,不要去抢人家的功劳,诸如此类。
二、言语暗藏偏向,委婉施压步步裹挟
在后续一次次交流沟通之中,其内心立场早已藏于言谈之间,看似温和劝解,实则立场鲜明,倾向性十分明显。
我曾让助理赵德芳去江苏拜访他,希望他能明事理,辨是非,至少不要刁难我。表面之上,他常常劝导我放平心境,理性看待纠纷,从容梳理整件事情脉络,以旁观者姿态进行宽慰疏导。可细观话语态度不难发现,他早已完全站位律所,一边温和安抚情绪,一边不断弱化律所存在的问题,不断引导我向内反思、自我退让。
他也曾一度答应我帮忙解决律师费的问题,但在佯装沟通后,实际上不但没有站在我的立场提出诉求和解决方案,反而以我自己转走了大部分律师费、必须扣保证金应对后续投诉等理由为律所辩解。对于律师费兑付、案件正常签章、依法办理转所等最基础、最正当的合理诉求,始终选择回避绕行,不直面矛盾本质,不讨论是非对错,只是不断规劝我妥协隐忍、放下争议。
后来画风渐变,他就像赵光的传声筒一样,坚持认为我的三个助理离开友邦是我鼓动人家走的,是挖墙脚,并且“地球人都知道”我是新所的实控人。因为我要离开律所,所以扣留律师费有正当性,不让我转所也是对的。身为长期从事传播行业的从业者,深谙语言表达与心理引导,在交流之中不动声色进行态度裹挟,慢慢引导我的判断与选择。是非摆在眼前,事理清晰明朗,却能够因为身份归属轻易改变立场,模糊善恶判断,不由得让人唏嘘人情淡薄。
三、情面彻底撕破,公然以执业前途相要挟
最让我破防的,是他听从赵光的建议,一直在悄悄地搜集我直播间的证据,并与山东某律师沆瀣一气,针对我进行各种诋毁,甚至发展到谩骂。他曾晒过赵光发给他的“收集证据”的指示,也曾在与赵光沟通后发帖说我“多行不义必自毙”,这种道德优越感我看了都感到尴尬。
赵光对朱新民的指示
朱新民发的帖子
倘若只是认知不同、立场选择差异,尚且可以体面相处、各行其道。真正让我心生遗憾、彻底看清人心冷暖的,是2025年八月底的一次通话。我后来把这通电话无剪辑全部发出,被他认为是公布“朋友”通话的不道德之举。他都叫嚣吊销我律师证了,我还把他当朋友?我只是善良不是傻!
在我坚持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执业权益,不愿无故妥协退让之后,过往所有情面尽数消散。通话之中语气强硬,态度决绝,全然不顾十余年相知情谊,直接向我作出明确威慑。直白告知,倘若我继续推进转所流程、继续办理小罗相关案件,将会动用自身行业资源与人脉影响,干预我的执业路径,甚至直言要影响、剥夺我的律师执业资格。
律师执业证件,是法律人长久职业信仰的寄托,是安身立命、履职办案的根本。相交十余年,他深知这份职业对我而言的重量与意义,清楚我多年执业的坚守与初心,却依旧选择以此作为施压筹码,用职业前途进行恐吓胁迫。
拥有多年媒体阅历,本应心怀公允、心存善意、恪守底线,可在利益站位面前,情义、分寸、良知悉数让步。我内心并无过多怨怼,只剩深深的惋惜。一段长久相知,最终走向言语相向、威慑对立,不得不感慨人心易变,世事难料。
四、立身光明坦荡,身正何惧人间风雨
一路走来,纵使遭遇律所多方掣肘、案件办理受阻、执业空间受限,又历经旧友立场反转、言语裹挟、职业威慑,我始终内心澄澈坦荡,行止从容,无所畏惧。
从业二十余年,我始终坚守法律信仰,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做人正直坦荡,办案心存敬畏。每一起受托案件,皆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先,坚守承诺、不负托付,不为虚名裹挟,不为利益动摇。多年执业之中善待同仁,体恤团队,凡事坦荡通透,所作所为皆可经受审视、经得起推敲。
主张合法劳动所得,是正当权益;申请正常转所,是律师法定执业权利;坚守受托案件办理,是法律人基本职业信义。我所有选择皆于法有据、于理相通、于心无愧,行事光明正大,立场端正坦荡。我只怪自己的真诚与善良错付,却学不会某些人的卑劣。
我一生习惯直心处事、光明待人,从不擅长私下算计、暗中博弈、刻意构陷。正因行得端正、坐得坦荡,便不会畏惧任何私下运作、舆论裹挟与人身胁迫。只是一路走来,让我真切体会人情变幻,看懂利益之下人性的取舍与选择。我惋惜一段多年情谊悄然消散,遗憾故人最终选择不同立场,也坦然接受世事无常、人心多变。
遗憾归遗憾,感慨归感慨,我不会因此改变自身做人准则,不会动摇长久坚守的执业初心。律所主任大权不应成为内部博弈、打压律师的工具,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应沦为矛盾牺牲品,法律人的执业尊严,更不该被随意拿捏、肆意威慑。世间纷扰万千,是非自有公道。恪守职业良知,坦荡坚守正道的人,若无立足之地,这个世界还会变好吗?
尾声
在即将发文时,收到以前当事人发来的一段微信,让我感动到差点落泪。人生至暗时刻,总有那么多认识我和不认识我的好心人,投来善意的关注,让我有直面压力的勇气。我答应你们,熬过这段时间,我会以更大的热忱、专注、坚毅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辩冤白谤,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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