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工作,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职责分工,定期召开生态保护会议,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深化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意识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依托乡村(社区)普法阵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推送普法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13场次,覆盖群众30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三、优化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损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高效化解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严格法治审查,规范制度体系
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审查,从源头上保障制度合规性。同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审查监督,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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