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理州2个集体和7名个人受到表彰。这一荣誉,既是对受表彰集体和个人深耕生态保护、实干担当作为的肯定,也是对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与实践探索的认可。
让我们走近
“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郭彦斌
郭彦斌,退役军人,洱源县茈碧湖镇基层环保工作者、县人大代表。十八年如一日奋战在洱海保护治理最前沿,深耕农村污染防治、截污治污、湿地保护与绿色发展等工作,始终践行退伍不褪色、退役不褪志的初心使命,以忠诚与担当守护洱海源头生态安全,用青春与汗水书写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的动人篇章。
他以军人本色坚守生态一线,从环保“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用脚步丈量绿水青山,用实干守护源头活水,先后荣获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先进个人、大理州“五一劳动奖章”、云南省模范退役军人等称号。
深学笃行生态文明理念,他快速吃透环保法规,三个月摸清全镇15个行政村生态底数,用通俗话语把政策讲进群众心里,推动环保共识深入人心。坚守为民服务初心,新婚次日便返岗攻坚垃圾清运费收取,最难收取的一户,他前后跑了七趟,最终以诚意打动对方;梨园村整治中日均步行超11公里,三天召开13场协调会,把抵触变支持、让乡村焕新颜。
攻坚污染防治一线,他带头下河清障、暴雨中连续18小时处置污水外溢,牵头组建截污治污服务队,打通治污“最后一公里”,经验在全洱海流域推广。勇担生态保护重任,舍小家顾大家,坚守督察关键岗位;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以湿养湿”模式落地,带动近4万亩湿地增效、千余户农户增收,让海菜花变成“致富花”,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
十八年坚守,他廉洁奉公、实干担当,把平凡岗位做成榜样标杆,让青春在洱海源头绽放出璀璨的生态之光。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