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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接连接到两个咨询如何处理“舆情”的电话。

一个是某研究生院招生负责人,说这次研究生招生调剂出了舆情。一个自媒体账号,质疑学校录取了一名高职毕业生,却没有录取211院校毕业生。被录取的高职毕业生笔试第一,复试成绩比211院校毕业生低,但综合分高0.01分被录取。211院校毕业生复试成绩排第一,但因综合分低0.01分而落榜。上级单位监测到这一舆情,要求他们作出解释,平息这一舆情。

听完对方讲述的内容,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怎么也成了“舆情”?研究生招生按照规范的流程,根据事先公布的评分规则录取,有什么问题?谁说必须录取211院校毕业生,不能录取高职毕业生?在复试时歧视“学校出身”不好的学生,才是问题。这一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调剂录取没有任何问题,坚持了公平公正原则。

采购安全防控系统的公告,明确交付期与质保期,也是规范做法。质保期一年是所有类似安全防控系统的基本标准,而15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对于技术成熟的企业来说,也根本不是问题。自媒体博主的“质疑”,可以说是“无事生非”。

打电话给我的朋友,也觉得莫名其妙,但他们都很无奈,因为当前各部门都高度重视网上舆情,有自媒体发帖质疑,不管质疑对不对,只要有质疑就得回应、平息,否则对单位的影响不好。

透过这两起“舆情”事件,可见当前基层单位,面临的“舆情困境”。单位重视网络舆情,这值得肯定,但是,对于无事生非、胡搅蛮缠的自媒体发帖,不应该也视为“舆情”,要求当事部门、人员,做出解释与回应,这会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也会滋生更多的无事生非、胡搅蛮缠。

我国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当前就处在“舆情困境”之中。有学校反映,一个月就收到上百个举报,家长威胁不处理,就上网发帖,而很多所谓的举报,就是无中生有、捕风捉影。但对于这些举报,学校必须一一回复,要被举报的老师,做出令家长满意的解释和回应。而教师把时间花在“回应举报”中,身心俱疲。

像这两起“舆情”事件,对于具体负责人来说,是没有想到会遭到“质疑”的。而发帖者的质疑,一看就站不住脚,甚至荒谬可笑,但是,由于属于“负面舆情”,哪怕没有道理,也得应对,这会打击具体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

在我看来,基层部门要重视舆论监督,也要对一些举报、投诉“脱敏”。不要把有举报、投诉视为是“天大的事”,认为只要被举报、投诉就有问题。要对举报、投诉进行理性的判断,如举报有明确的事实依据,要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严肃调查,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于根本没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应不予受理,更不能要求“被举报”当事人做出解释;对于编造事实,进行污蔑的举报、投诉,要依法维权,追求侵犯名誉的责任。

不论举报、投诉、质疑,有无事实依据,是否符合常识、逻辑,都要求做出解释、回应,这会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纵容无事生非的举报、投诉,胡搅蛮缠的质疑,把举报、投诉,作为干扰正常工作的一种手段。二是没有明确的是非观,让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产生职业倦怠感,试想,合法合规的工作,会因“无事生非”的网络发帖“闹出舆情”而被否定,那谁会有职业荣誉感?

不理性对待所谓的网络“舆情”,跟着舆情跑,还会扭曲现实生态。比如,针对网络质疑高校举办基础学科“冷门”专业,让学生掉进坑里,一些高校为避免“舆情”,就砍掉这些“冷门”专业,设置“热门专业”,且结果是导致办学失去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失衡。再如,针对高中实行双休,有家长举报这影响高中生学习,增加家长管教孩子的压力,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就恢复高中单休,甚至不休,这是违规办学,满足家长的非法需求。

要扭转“舆情治理”,必须推进基于“依法治理”的现代治理。首先,要理清“舆论监督、评价”与“专业治理、评价”的边界。以办学而言,要教育的归教育,法律的归法律,舆论的归舆论,不能把舆论评价等同于专业评价。类似于高校研究生就应该招高学历、名校毕业生,这是舆论场上的“唯学历”“唯名校”喧嚣,高校在招生时,需要坚持破除“唯学历”“唯名校”评价,建立关注考生本身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

要建立应对“舆情”的科学机制。当前,有关部门监测到网络“舆情”,会第一时间要求当事部门、人员回应,而他们也有自身的工作,且缺乏应对“舆情”的经验。合适的办法,应该由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进行判别、处理。如各地教育部门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本地区教育系统的法律顾问、法务人员,专业应对针对学校、教师的投诉、举报、网络舆情。这可把学校、教师从没完没了的举报、投诉、“网络舆情”中解脱出来,也推进依法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