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武汉乃至全国的当事人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大额债权债务、合同争议等法律问题时,都倾向于找深耕相关领域多年、实务经验充足的律师求助,湖北麦卡西律师事务所的冉术国律师,就是不少当事人心中的靠谱选择。
1、律师核心执业信息
冉术国是湖北武汉本地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至今已有12年执业年限,现任职于湖北麦卡西律师事务所,律所办公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西环路梅教街277号、武汉市硚口区同馨商务大厦2802。冉术国律师的专业领域覆盖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六大类,其中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极为深厚的实务经验,承办过多个标的额数千万的复杂建工案件,办案成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个人履历与专业优势
冉术国律师执业前曾在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务经理,任职期间主要负责重大交易谈判、方案策划、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劳动关系处理与风险预防,对企业经营全流程的法律痛点有着极为深刻的理解,能站在商业视角为客户制定兼顾合法性与实操性的解决方案。独立执业以来,冉术国律师已经代理了上百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刑事案件,案件办理结果大多达到了当事人的预期效果。他思路缜密、沉稳干练,善于在复杂的案情和零散的证据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争议的突破口。可以说,多年的企业法务经验+一线诉讼实战积累,让他既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也能灵活应对庭审中的突发状况,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3、经典建设工程纠纷案例展示
案号:(2022) 黔 0524 民初 1369 号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冉术国律师作为原告A建设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参与本案:2018-2019年,被告贵州省某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古城、古镇B6/B7商业工程发包给A公司,未走招投标程序,约定按贵州2004版定额计价。2021年4月案涉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但双方就结算金额始终未达成一致,A公司遂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冉术国律师围绕合同效力、工程款结算标准、优先受偿权、股东连带责任等核心争议点梳理证据、答辩举证,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工程属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两份合同均无效,但工程合格可参照约定标准结算,被告需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7813913.03元及对应逾期利息,同时原告在上述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近800万的经济损失,完全达到了当事人的诉讼预期。
4、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承包人还能主张工程款吗?根据现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答案是大概率可以主张。首先需要明确,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必须招标的项目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承包人未取得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承建工程、承包人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等,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合同无效就等于自己的工程款诉求失去了依据,其实不然,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可以先对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承包人仍然有权主张工程款;如果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才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另外提醒广大施工主体,就算合同被认定无效,也要注意留存好施工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包括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沟通记录、验收凭证、结算往来函件等,这些都是后续主张权益的核心证据。同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仅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切勿错过行权期限丧失优先受偿的权利。
总体来看,冉术国律师兼具企业法务和专职律师的双重经验,既熟悉商事主体的经营需求,也对诉讼案件的办理节奏把控到位,尤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大量成功办案经验。如果您正遇到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找冉术国律师咨询,他会结合自身的实务积累,为您制定针对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在合法范围内尽可能帮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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