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做实做优涉军维权

辽宁高院出台意见深化涉军维权工作

记者从辽宁全省法院深化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会议获悉,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更实举措、更优机制,助力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化解涉军纠纷,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强军兴军事业发展,必须把准涉军维权根本方向。《意见》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健全军地协作机制,完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体系。省法院设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基层法院明确审判团队或法官,注重发挥复转军人及军属人民陪审员作用,提升审判、解纷质效。同时,建立军地会商和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省高院每年至少与战区军事法院开展一次座谈交流活动,凝聚司法共识与合力。

聚焦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意见》提出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坚持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推行远程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便捷举措,切实解决边海防和驻地偏远部队官兵的诉讼难题。加强涉军案件执行协作。建立判后回访制度,评估案件办理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权益保护方面,《意见》明确,依法拓展保护范围,从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延伸至革命老战士及其遗属、烈士遗属等相关群体,同时强化英雄烈士权益、红色资源和革命文物司法保护。

就推动涉军矛盾实质化解,《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吸纳退休法官、军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等参与解纷;建立涉军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涉军案件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加强涉军普法宣传,发布涉军维权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优待军属的良好氛围。

《意见》还就加强涉军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辽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持续做实做优涉军维权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审核丨黄艳辉

文字丨严怡娜

素材丨梁恩福

制作丨李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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