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前几天通过一个法案,简化归还文物程序,这件事在我们的互联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些人自嗨没有节制,把法国主动退还文物说成是法国惧怕中国,而不是法国人变得善良、变得文明了。
对此,我之前已经发过一篇文章指出这种没有节制的自嗨之可笑,提醒这帮人看清楚一些简单的事实:
第一,法国要退还的不只是中国的文物,还有好多国家;
第二,掠夺了中国文物国家还有很多,其他国家可没有说要退还中国文物;
第三,包括法国在内这些国家不退还,中国也没法去夺回来。
基于这三点,我主张给法国点赞,不管法国是不是变得善良文明了,至少这是认错的表现,主动退还总比其他殖民国家赖着不还要好得多,点赞法国可以起到树立榜样的效果,让其他国家学习法国。
如果法国主动退还文物反而受到了嘲笑、羞辱,其他国家谁还会向法国学习呢?
今天看到一个网友的帖子,说高志凯就此问题,提出一个建议,说要为追回文物标注“xx年由法国占有”,说这是尊重历史,不是文物归还了就跟法国没有关系了。很多人称赞高志凯这个建议。
然而在我看来,高志凯这个建议毫无意义,很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为什么说毫无意义呢?因为每一件文物本来就有自己的历史,根本不用高志凯建议,文物的一切经历都会被记录下来,会有相关介绍,会载入史册。
而且需要提醒高志凯注意,对于法国退还的文物,那是“退还”,不是“追回”。对于法国退还的文物,在文物介绍中一定是记录为法国退还,而不是我国追回。这样记录,才是尊重历史。
历史是客观的,不仅会记录法国如何掠夺了文物,也会记录法国如何退还文物。
而看高志凯的意思,应该是想让国人记住历史,记住法国侵略过中国的历史,记住国耻。这一点,当然没有错,但问题是,需要按照高志凯的建议去做吗?
法国侵略过中国,这早已记录在历史里,而且法国似乎也没有回避,没有否认。法国这次通过简化归还文物程序的法案,本身就是在反思殖民历史,有认错之意,不然人家怎么会主动退还文物呢?
如果说,高志凯的建议是为了让国人铭记历史,不忘国耻,那么依我看,还是把文物放在法国更能起到作用。
没有人能够笑着走出英国某博物馆、法国某博物馆、俄罗斯某博物馆、日本某博物馆、美国某博物馆,等等,早就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所以,把文物放在殖民国家博物馆里,似乎更能让国人铭记历史、不忘国耻,不知道高志凯想过这一点没有?
看到很多人都支持高志凯的建议,都称赞高志凯,我感到好笑。
比如有个网友说:
高志凯的建议,就是要让历史变得清清楚楚。是谁抢的,就写谁的名字。占了多少年,就写多少年。想赖都赖不掉。
我在想,这些人难道不懂得每一件文物都有自己的历史吗?难道不懂得对于退还文物中国和法国都会记录下来吗?这是要载入史册的一件事。
此外,博物馆在收藏、保管、展出文物的时候,对文物的由来、经历以及相关故事、传说等,也都会有详细说明。
所以,我说高志凯的建议毫无意义。
高志凯与其建议标注“法国占有”,不如建议中国接收之后务必妥善保管,勿复南博旧事。现在很多人担心文物回归后的命运,从南京博物馆事件来看,也不能说网友是杞人忧天。
我注意到,法国这次通过的法案,在简化归还程序的同时,还对文物接收国提出要求,要求妥善保管和对公众开放。可见法国也不是十分放心地退还的,而是有所担心,担心文物回归后得不到好好保护。
文物在中国的命运,如果回顾历史,确实不能不令人担忧。想想那十年“破四旧”毁坏了多少文物,想想发生过多少起博物馆监守自盗案件,是不是让人痛心?
根据豆包的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从公开大案看,已知有记录的博物馆监守自盗案件约30~40起(含县市级小馆)。
1991年,山东青州博物馆保卫干事林春涛内外勾结,盗取汉代“宜子孙”玉璧、明赵秉忠状元卷等20件。
1992—1993年,江苏南京博物院23岁文物保管员陈超监守自盗,盗取文物19件。
1993—2002年,河北承德外八庙文物保管部主任李海涛监守自盗10年,盗取文物259件。
1997—2000年,湖北荆门博物馆副馆长 王必胜、王传富与文物贩子、盗墓分子勾结,盗掘古墓葬12座,盗掘文物42件,盗卖馆藏32件。
2002—2010 年,广州美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通过临摹调包手段,盗取齐白石、张大千等143幅书画。
以上都是震惊全国的大案。而最近南京博物院又发生《江南春》图卷等文物流失事件,再次震惊全国。
所以,等法国退还文物给中国之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确保文物的安全,千万不要出任何问题,否则的话,会让法国失望,会让国际笑话的,会给其他殖民国家拒绝归还文物提供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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