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什么感受,反正我一看到未成年人霸凌的新闻,没有一次不是愤愤不平的。为什么?因为现有法律对未成年人霸凌者几乎无能为力,霸凌者几乎等于是不付任何代价,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实在是让人愤懑不已。
就比如前几天,央视新闻报道云南玉龙县某中学一女生被5名舍友长期霸凌,案发这次被打髌骨骨折,还出现抑郁、失眠、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结果5名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施暴者无一人被拘留。
请注意,不是应当拘留而免于执行,就是没有拘留,即连书面的拘留都没有。
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应当拘留的可以不执行拘留,只有情节严重才会拘留。
但是,在玉龙县这桩霸凌案件中,受害人被打骨折了竟然也没算“情节严重”,也没说应当拘留。这个结果让人意难平!
现在,大河报又报道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是宁夏西夏区的,发生在校外,9人霸凌1人,6人参与打人,结果8人因未满14周岁不处罚,1人不满16周岁系初犯故虽拘留12天但不执行。
这样的结果看了又是让人愤愤不平!而如果与玉龙县那个案件相比,却还好一些,到底在书面上写上“拘留”了。相比来说,西夏区这起案件,受害人受伤并不严重。所以玉龙县那起霸凌者未拘留,是令人不解的。
据报道,3月21日这天,小泽(化名)骑三轮车出去玩,多名中小学生问他要三轮车骑玩,小泽拒绝,于是遭到对方围殴、辱骂,对方还拍了视频。打过之后,对方得知小泽家中没人,还胁迫小泽到其家中翻找财物。看看,这猖狂到什么程度!恶劣到什么程度!
小泽虽然没有严重的伤,只是一些皮外伤,而且也不多,但是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夜里会说梦话“别打我”,有时还会惊醒。此外,小泽还被往头上吐痰,人格受到严重损害。更何况,对方还到小泽家中翻找财物,这就是抢劫啊!
可是,造成这样的后果,施暴者8人却因不满14周岁而不予处罚,1人不满16周岁虽应予拘留但却不予执行。
而新闻报道中并未提及经济赔偿问题,可能因为小泽未受严重的伤,未进行治疗。
此外,据受害人家长说,也没有施暴学生及其家长出面道歉。
看看,这是不是很气人?这样的新闻,就是气人的新闻。
据报道,家长又已经以财物被盗为由报案,目前还不知道结果。
结合云南玉龙县那起霸凌案件,下面说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应该对“情节严重”加以一定的范围界定,不能完全过于模糊化。
玉龙县那起案件里连书面拘留都没有,本案里那个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拘留,警方的依据肯定都是认为情节不严重。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光说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却没有予以说明,这给警方操作留下太大的空间,有时候很难让人信服。
所以我认为,关于“情节严重”,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范围,比如列举一些科学算作“情节严重”的类型。
我认为,把人打骨折,这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结伙打人”也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
这里专门说一下“结伙打人”。我认为,“结伙打人”类似于黑社会,对于被霸凌者来说,造成的心理阴影比被一个人霸凌要严重得多。此外,“结伙打人”的社会负面影响也明显比较严重。
第二,应当设置被霸凌精神抚慰金,使霸凌者及其家长形成压力,有所顾忌。
成人世界为什么打架斗殴的少了?除了害怕法律处罚外,也怕付出巨大经济赔偿。把人打了,对方即便不受伤,朝医院里一躺,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狮子大开口,有钱就掏吧。
未成年人霸凌为什么屡禁不止?除了不受法律处罚外,还因为很多时候连赔偿都不需要,像本案中就是。这样的情况,不仅未成年人有恃无恐,就连家长也有恃无恐,并不认真管教孩子。
如果设立被霸凌精神抚慰金,家长就会告诫孩子不要打人了,尤其是不要伙同他人霸凌别人。作为未成年人,经常被家长告诫,他也就能意识到,霸凌他人至少会面临经济赔偿,没打伤也得掏钱。
这样,从“大”到“小”,都有所顾忌,对于治理未成年人霸凌,就能好多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