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期待每一个共鸣的你,关注、评论,为学、交友!

在日方一系列强硬举动的冲击下,国民政府终于加深了对日本“对华再认识”实质的认识。

1937年5月24日,在国民政府对日方对华政策的实质加深认识之际,中日关系已经面临新的局面:5月31日,林铣十郎内阁因为国内政治的纷争而辞职,6月1日,近卫文麿在日本陆海军的一致支持下奉命组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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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近卫文麿是“对华再认识”的首倡者,蒋介石一时间重生希望,认为“近卫文麿组阁,倭政尚未到极端关头,犹有转回余地,此为倭之利,然吾亦得有准备时间,亦非害也。”据此,他还考虑“对俄购械问题应慎重不急”。

1、卢沟桥事变前后的较量

可是,紧随日本政权更迭而来的动向与蒋介石的愿望南辕北辙。6月2日,近卫文麿在组阁总部宣布全面接受军部“明征国体、充实军备、刷新政治”的主张。6月4日,近卫内阁正式登场,其外相是中方最忌讳的广田弘毅。

翌日,关东军即向有关方面“内示”其《关于对华政策的意见》。它批判国民政府和林铣十郎内阁的对华政策说:南京政权以抗日意识作为维持政权的基调,其基础是江浙财阀的财力和以蒋介石的武力及抗日为生命的国民党的思想。此二者决定其不可能与日本建立亲善关系,故我与南京调整邦交亦不可能。

前些日子政府的《对华实行策》和《华北指导策》,比以往的对策明显消极,置重点于文化、经济而否定政治工作。但回顾既往经验,不伴随政治工作则经济工作亦难以进展。何况,给无知的中国民众以日本好欺负之感,只会助长其排日侮日,而冀东政权如被取消,则必定影响满洲国的治安与人心,现状下的对华投资亦有害无益。

基于上述理由,意见书最后主张:从目前的中国形势和日本对苏备战的需求出发,只要我方武力所允许,即应首先对中国予以一击,使之不能复起,以消除我背后之忧。即使我武力不允,至少也应严守既成事实,不许中国染指。鉴于中国的民族性,对南京政权主动追求亲善,只会增长其排日侮日态度,而对日本吹毛求疵。

同日,日本陆军省颁布关于中国军备的小册子。

它渲染“中国威胁”说:随着国力的增长与中央政府统制力的增强,南京政府进而制订了伺机报复的具有攻击性的抗日作战计划。中国的军队在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都得到了强化,与昔日大不相同。南京政府最近还制定了兵役法,在部分地方已采用征兵制度,学校也开展军事训练。中国军队意气风发,已逐渐具备国防军的格局。中国在各个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使中国军民过低估计日本,过高估计自身,故出现了轻视日本、侮辱日本的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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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为上述动作的归结点,6月12日近卫正式表明新内阁的对华政策将继承广田内阁时代的对华三原则。

随着近卫内阁的对华动向逐步明了,中国各界对近卫内阁的期待日趋低落。

6月20日,中央社电讯指出:

“外相广田对华之政策仍与前者无异,所谓对华新认识云者仅表面之辞耳。对调整中日关系感觉兴趣之观察家,对广田外相之政策表示悲观,青年宰相秉政下之中日关系,恐将与以前四内阁无大差异也。”

但是,由于其时日方媒体风传自4月底回国述职的川越大使即将携带近卫内阁的对华政策返华贯彻,所以国民政府非常关心川越所携究为何物,以图一窥近卫内阁之底细。6月24日,川越本人揭开了谜底。

是日,他在返华前夕向记者发表了以下谈话:

日本现已对华给以新认识,余将请求现应为中国再认识日本,一如日本所为之时。所谓认识日本云者,即是认清日本生存与发展之权利,以及满洲国之生存与华北间之必然的联系。华北系为适应满洲国生存与发展之必然的命运而存在。关于经济合作问题,南京中央政府似不承认华北与日本之地方合作,而要求日本与中央政府合作。关于此点,其决定完全系于各个经济问题之性质如何,凡属于中央者,自应经过与中央之合作而处理之,属于地方者,应仍然由于与地方之合作而使之实现。
华北驻屯军之驻扎该地,乃1901年条约规定,当然不应废除;塘沽与何梅协定,亦不应予以废弃。关于贸易航空与关税制度之调整,实属必要。对于贩毒之经营,将采取严峻手段,加以取缔。华北日机之飞行业已实现,因此无论南京政府如何争辩,于事无济。中日谈判,倘中国要求,随时可以举行,但吾人不预期于最近之将来解决一切,而宁于现时开辟转向较佳方向之途径为得策也。

川越的谈话表明,尽管国民政府再三解释仅以华北正常化作为中日调整邦交的当前目标,近卫内阁的方针却比林内阁更进了一步,即通过公然挑明“华北系为适应满洲国生存与发展之必然的命运而存在”,明确拒绝了中方对华北的所有要求。王子壮闻讯后把日方的方针概括为“不但要我国承认伪满,更进而承认彼等在华北之地位,同时不愿与中央政府交涉,而仍在压迫宋哲元,攫得其实际上的权利。”

可谓击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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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西安事变后日本曾经作出过的反思,不难发现,通过川越谈话,日本在对华关系的所有重大问题上都否定了自身曾经有过的那些亮点,回到了过去的老路,而其曾引起中方期待的温和姿态也就此彻底完成了它向旧态的逆转。

所以,其结果之一,是最终驱散了国民政府此前的幻觉。6月27日,《中央日报》以《川越谈话足使中日关系前途暗淡》为题,批判日本的行动与过去“略无差异”,所谓对华新认识仅是一种口头禅。6月29日,日本外务次官召见丁绍伋,在重申拒绝接受中方对解决华北问题的要求后,再次质问国民政府为何容共。对此,蒋介石也在提醒自己注意“倭使川越之荒谬言论”的同时,重新确认“对倭对俄外交皆未进展”,并致电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警告:“据报日人在华北将有举动,无论是否,不得不严密准备,积极防范。”

就在这一背景下,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从事变本身而言,它似乎有某种偶然性,但就日方此时此刻的心态而言,他们趁机变本加厉地用武力压服中国的做法就是必然的了。

据最初的现场负责者一木清直(日本华北驻屯军第一联队第三大队大队长)的自述,他是为了避免“中国人产生只要实弹射击日本兵就会逃跑的观念”和“维护日军的威信”,而在明知所谓“失踪兵”已经安全归来、发动攻击的理由业已消失的状况下,仍然坚持进攻中国军队。

另外,在日本决策层,围绕对卢沟桥事件的处理方针,其内部最初虽有扩大派与不扩大派之争,但包括石原莞尔在内,决策层很快就形成了以强大的武力对中国“加以一击”而逼迫国民政府屈服的一致意见。其原因之一,就是对九一八事变时期“我硬则敌软”的再肯定。

2、国民政府的反应

接着,在对华北问题的处置上,日本拒绝与国民政府进行外交谈判,坚持与华北地方政权作“现地解决”,并将国民政府希望日本外交一元化的主张看成是“对日本的挑衅”。

这样,通过重行“以武力迫使中国屈服”和“坚持现地解决”,日本在方法与姿态上都变本加厉地恢复了曾一度自我否定的老套。与此相关,在对待国民政府的态度方面,7月19日,关东军提出日本第一阶段的目标应是将华北政权从国民政府分离出来,使之成为自主独立的地方政权,与日“满”建立军事、政治联盟。如果国民政府妨碍日本实现此目标,日军就应迅速占领南京和上海,以武力为威胁,迫使其承认“伪满洲国”及华北特殊化,与日本“共同防共”。

7月23日,日本外务、陆军、海军三省的局长会议确定“时局处理方针”,以“中国承认伪满洲国或承诺不再提伪满洲国问题,同意缔结中日军事同盟”,作为日方“调整邦交”的第一步要求。这样,日本就在抛弃温和姿态、变本加厉地侵略中国的同时,再次确定要以武力实现“日中共同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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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对苏方面,7月24日,关东军司令部提示了三个要点:

(1)苏联因为西班牙的局势,特别是国内肃反造成的混乱,目前不可能对日本在华行动进行干涉。但如果日本错失目前良机,将来苏联的发展不会比日本缓慢,而且其专制力量恢复后,定能强化其国内统制与开战准备,并日益增强中苏两国的相互策应。
(2)如放任中国,其必利用此次中日纷争,加强统一,昂扬抗日气势,快速增强军备。
(3)英美等国不可能单独或联合干涉日本扩大事变,而且日本还可期待日德提携形成的对欧洲的牵制力。

关东军的结论是:从内外事态特别是西欧形势及苏联动向、国内舆论来看,目前是推进对华积极战略的天赐良机,故此时处理中国问题,应断然争取彻底的解决,以求巩固“满洲国”的基础并奠定解决对苏问题的根基。8月8日,日本在制订《日中邦交全面调整纲要》时,为了分裂中苏关系、破坏国共合作,重申了“日中共同防共”原则,并再次确定要以缔结“日中防共协定”作为调整中日关系的政治条件之一。

日本就这样以卢沟桥事变为契机一步步走上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不归之路。

卢沟桥事变爆发时,蒋介石正在庐山主持谈话会。在留守南京的国民政府要人中,据徐永昌观察,一般都希望和平,“尤盼能和平至六个月后(此为最小限度,因彼时各要塞新砲大部可以装成)”。

徐永昌本人也在7月14日举行的军事机关长官汇报会上,以中方“准备未周”为由,主张对日忍耐。17日,徐还谈及苏联和中共,称“余以为只要有苏俄、有中国共产党、有中国青年学者,除了殷汝耕等毫无心肝者外,还怕哪个不抗日?我们自然是要抗日,特是苏俄怕日对他、怕中国消灭了共党,设计刺激引中日先做对,使无备而弱病,对中国不得不战。余谓全国人更可怜者,此也”。19日,喜多诚一访问何应钦,要求中国先撤回进入河北的军队,停止空军动员,否则不可能避免战争。何应钦告诫喜多说:中日战争的结果,中国与日本必两败俱伤,“终将使苏联和中国共产党坐收渔人之利”。其后,何还托徐永昌电请蒋介石“应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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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例说明,卢沟桥事变刚发生时,在南京的军政要员中,主张和平解决的声音不小,而且某些人的主要理由是对苏联及中共的戒心。但是,如同西安事变爆发时很多人想当然地把原因归结到“苏联阴谋”一样,徐永昌的说法也难免有倒果为因之嫌,即因为中日战争在客观效果上有利于苏联,就把战争的发生归因于苏联“设计刺激”,而无视日本侵华在先这个根本原因。

顺便指出,此际徐永昌及主和派的很多言论都有这一特点,必须引起注意。

和留守南京者的态度不同,庐山的蒋介石闻知卢沟桥事变的消息后,决心马上应战,并考虑“动员六师北运增援”。

17日,蒋在庐山发表了警告日本的演说,并于19日不顾众人反对而公布了演说的内容。(20日,蒋介石回到南京。

同日,外访途中的孔祥熙从欧洲致电蒋介石称:

“中日事件,如非确有相当把握,似宜从长考虑。以国际形势论难望任何国家切实助我。在美费尽唇舌,仅得美国口惠,英国态度则仍欲于不可能中求为调解人,俄则似不愿单独冒险出发,可知应付日本仍须以自身能力为标准也。”

但蒋立即对孔电批复“情势日急,战不能免”,否定了孔的意见。

3、苏联的消极态度

不过,蒋介石的这种反应和苏联并无关系。苏联确实鼓动中国抗日,但同时它始终没有同意缔结中苏互助条约,也始终没有承诺对日参战,而蒋介石及国民政府也因此对苏联的态度有清醒的认识,并在与中共的谈判中一再强调“断绝和第三国际的联系”“不得为外国而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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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卢沟桥事变发生,国民政府一边以拖延的方法拒绝苏联的提议,一边致力于改善中日关系。那么,蒋介石此际所显示的强硬态度到底与何相关呢?从蒋在日记中的自述看,除了日本的武力侵略这个根本原因以外,其他理由似可归纳为两点:其一是出自蒋的“精神战胜”策略,即以不惜一战的姿态迫使日本知难而退(徐永昌等人因此私下批评蒋介石“对日举动有些投机性”);其二则是因为蒋从中日关系的教训中认定:对日本的妥协,只会招致对方得寸进尺,而等待日苏先战也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有中国首先对日抗战,才能换来“国际注意与各国干涉”,以最终借助国际力量解决日本问题。

正因如此,在卢沟桥事变打破了蒋介石对日本的幻想,促使他在7月8日指示重启中苏谈判之后,苏方的反应十分冷淡,蒋介石自己也缺乏信心。12日,孔祥熙来电问蒋“俄国能否与我合作?”蒋只能答以“对俄尚未确定”。

16日,驻苏大使蒋廷黻再访李维诺夫,要求苏联和英、美、法一起对日表示抗议。李维诺夫仍然否定说:英、美、法都没有告知我们抗议的事,我们连共同声明的内容都一无所知,所以苏联即使有所表示也无法成为集体行动,而且还可能被人视为对他国的模仿。

基于苏联的上述态度,在7月20日举行的国民政府军政机关长官谈话会上有发言者指出,苏联仅在以下三个条件下才可能出兵:“(1)中败日;(2)中国持久甚久,日则精疲力竭;(3)中俄政治发生关系,如同盟或走入第三国际组织。”中国的一些媒体也对苏联的态度有报导。譬如,7月21日的《大公报》刊载中央社伦敦电讯说:苏联对于中国抵抗日本极端同情,苏联消息灵通人士则谓,中国在苏联方面除可在精神上或有声援以外,不必别有奢望。苏联现仍忙于肃反工作,共产党员全数四分之一约七十万人或已开除党籍,或已被逮捕,或竟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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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在日本战火的逼迫下,7月23日王宠惠还是再次向鲍格莫洛夫请求缔结互助条约。

在苏联坚拒中苏互助条约,而中国又不愿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背景下,国民政府只得先把重点转到确保苏联对华提供军事物资之上。

7月26日,张冲向鲍格莫洛夫转告蒋介石的意见说:“任何政治问题的解决都要耗费很多时间,所以要求把军事供货问题与一切政治问题分开,单独解决。”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虽然国民政府立即加强了对苏工作,并为此而特别注重强调中日战争与苏联的利害关系,但苏联不仅继续拒绝缔结互助条约,在对华提供军事物资的前提等问题上,意见也和中方相左。另一方面,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对苏联也深怀不满。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避免本国因缔结中苏互助条约而卷入中日战争是苏联的既定方针,通过提供军事援助支持中国的抗日战争,把日本牵制在中国,也是苏联的既定目标。

所以,7月29日苏共政治局就“对华援助”做出了四点决议:

(1)将以信用贷款形式供应中国的武器扩大至一亿中国元。同时,以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为条件,按照以前通知的条件在一年内向国民政府供给二百架武装好的飞机、二百辆坦克。
(2)向国民政府提议:为调查中国军队所需要的物资,同意苏联派遣少数军官前往南京。
(3)同意中国飞行员和坦克兵来苏联学习。
(4)同意中国军人经海参崴到满洲。

遵照该四点决议,7月31日,李维诺夫致电鲍格莫洛夫指示说:目前不可能缔结中苏互助条约,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将立即对日宣战;在向中国提供军需物资方面,必须以缔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为前提。

鉴于苏联对中方要求的消极反应,7月30日,蒋介石担心“俄必与倭先谈妥协”。8月1日,在鲍格莫洛夫拒绝蒋7月26日的建议,坚持以先订互不侵犯条约为对华接济武器的前提后,蒋介石又责难“俄之外交狡诈无比”。因为他担心,苏联在与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后,会“借此威胁倭寇,要求与倭亦订不侵犯约以为固守中立之计”。

所以,翌日蒋介石在同鲍格莫洛夫的谈话中,一开始就反对苏方把对华军事供货和互不侵犯条约挂钩。在陈述理由时,蒋强调:日本的对华基本要求是缔结反苏军事同盟,为此不惜对华让步,而中国断然拒绝了日本的要求。易言之,蒋介石再次试图以强调日本侵华与中国拒绝“共同防共”的相关性来说服苏联。但是,会谈的最后,蒋在确认中方的说服无法奏效,而不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就得不到苏联的物资援助后,只得同意开始进行关于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

4、何以缔约?

对蒋介石在中苏互不侵犯条约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消极态度,鲍格莫洛夫认为其原因是蒋还没有放弃对日妥协的念头。从事实来看,苏方的这一观点亦非毫无根据。因为直至此时,蒋介石一面在总体上倾向于对日抗战,一面在和还是战的抉择上仍在纠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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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在7月31日和胡适等人的谈话中,蒋表示已经决心抗战,并称可以维持半年左右。胡适回答说不能停止外交路线,并建议蒋应该同高宗武(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商量外交方面的对策。蒋当天就接见了高宗武。

8月5日,蒋介石一边表示为了防止军队的动摇不能改变应战决心,一边又再次命令王宠惠“以外长资格仍与日方外交官周旋”。7日,蒋介石连续主持讨论对日和战问题的会议,在会上特地提到“苏联不遑对日开战”。当晚,蒋介石主持的党政联席会议最终“决定积极备战并抗战”,但“一面仍令外交部长相机交涉”。

9日,蒋介石为“使倭不再梦想其与我订共同防俄条约”而决定与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由于汪精卫对中苏缔约表示怀疑,蒋在8月12日的日记中又就此考虑“对倭再作一次之讨论”。

由上可见,此期,蒋介石一边主张抗战且引领国民政府做出了抗战决定,一边仍不放弃对日外交解决之努力,并基于对日苏关系的悬念而竭力避免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反之,苏联也担心中国一旦失利就会屈服于日本“共同防共”的要求,用苏联提供的武器打苏联,因此坚持要以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为提供对华援助的前提。

在中苏两国各自在对日问题上既欲利用对方又难以信任对方的矛盾之中,双方最后达成了一个妥协,即在8月21日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时,口头交换如下内容的“永久不得正式或非正式公布”的“绝对密件”作为该条约的附件:

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全权代表于本日签订不侵犯条约时,代表本国政府声明在中华民国与日本寻常关系未正式恢复前,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不与日本缔结不侵犯条约。中华民国全权代表代表本国政府声明,在本日签订之不侵犯条约有效之时,中华民国不与任何第三国签订任何所谓共同防共条约,该项共同防共,事实上系专对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附带的此“绝对密件”对中方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

因为,苏联的义务只是不与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中国的义务却是在《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有效之时,不与“任何第三国”缔结“共同防共”条约。换言之,由于这一束缚的存在,自九一八事变以来长期在日苏两国的夹缝中游弋的国民政府,已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通过对“抗日”和“防共”问题的暧昧处置(包括忽而突出抗日忽而重视防共)来灵活因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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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之,中日苏三国围绕“共同防共”问题的博弈,也就此在条约层面最终落定。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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