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本办法仅面向报考国卓专项的考生及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考生,“三年一万人”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方式含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湖南大学工程硕博士专项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模板见附件),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方可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录取后仍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

(三)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如未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主持或者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工程技术课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取得突出成果。

(四)《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网址:https://yjszsxt.hnu.edu.cn/zsxt/bswb/default.aspx)。

招考对象: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编号申请:2026年4月30日至5月14日17时。

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6年4月30日至5月16日17时。

(二)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考生应承诺所有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已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请及时加入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QQ群:1048788002)。

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18办公室。学院根据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名并上传)。

2.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请使用学校规定的模板)。如报考的博士导师与硕士阶段导师不一致,原则上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硕士阶段导师。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6.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7.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寄(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16日。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3059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天马德智园区二期1栋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18室

凡未按时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后,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二)综合考核

学院按专业领域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线下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后续另行通知),由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缴纳考核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3个部分组成。

1.外国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专业基础(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3.专业综合(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期间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400分,由材料评审成绩和考核总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材料评审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300分。

(二)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学院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各考核部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须提交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情况说明。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其他

(一)考核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未尽事宜遵照《湖南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五)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3059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天马德智园区二期1栋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18室

湖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