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关于代表性成果送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0号),我校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代表性成果包含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报刊理论文章)、教材、全国优秀专硕案例、决策咨询报告、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含项目立项文件、执行合同等相关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提供代表性成果2项(其中送审的代表性成果至少有1项第一署名单位是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引进的骨干及以上人才进校第1次申报职称不受此限制)。论文形式的代表性成果材料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正文等有关信息(英文论文请提供全文翻译,英文论文和中文翻译合在一个PDF),并自行准备扫描件上传系统,论著形式的代表性成果提交原件五份(送审后不退还),其他形式的代表性成果请提交至师资科。不按规定要求提交代表性成果送审的,按代表性成果送审不合格处理。如材料涉密,请向保密部门脱密后再提交。
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网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声明:麦可思研究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18602824882),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关注“麦研文选”,获取更多数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