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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公交站发生了这一幕引发争议,一名女子因为劝阻男子抽烟,用手里的饮料把烟给扑灭,导致对方恼羞成怒,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

目前,官方通报已经出来了,男子已道歉并被行政罚款。

事情经过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这事发生在4月24号下午5点20分,地点是深圳光明区同仁路的一个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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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正下着雨,十来个等车的人都挤在站台的遮阳棚里躲雨,33岁的陈某直接在棚子里点了根烟,吞云吐雾起来。

密闭的小空间里,烟味瞬间就飘满了,王女士被烟味呛得难受,于是上前劝阻。

结果陈某当场炸直接怼“这里没禁烟标志,不是公共场所”,不仅不肯灭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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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也没忍,跟他吵了起来,说“超过两个人就是公共场所,这是成年人该有的自觉”,结果对方骂得更凶了。

可是接下来,这一幕却出人意料。

多次劝阻无效还挨了骂,王女士情绪一上来,直接拿着手里的杨梅果汁,朝着陈某拿烟的右手泼了过去,浇灭了烟头,并随手把杯子扔在了地上。

这一下可就炸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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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捡起地上的杯子就朝着王女士和她朋友砸了过去,剩下的饮料全泼在了王女士脸上和身上,冲突就这么发生了。

最后两人都主动打电话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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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3个争议点

这事被王女士发到网上之后,瞬间就炸了锅,全网吵成了一团,核心争议无非这3点。

第一,公交站台到底能不能抽烟

深圳作为一个禁烟特别严格的城市,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公交室外站台和候车区域,就是法定禁烟区。

别说没贴标志,就算没贴,这里也不能抽烟,陈某的行为从根上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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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姑娘泼饮料浇烟头,算不算侮辱人?

王女士说自己只是想浇灭烟头,没有攻击和侮辱人的意思;但警方一开始认定这个行为涉嫌侮辱他人,拟对她行拘5天。

这其实也是特别有争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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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说,姑娘初衷是好的,就算方式有点冲动,也是因为对方违法在先还骂人。

但也有人说,市民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却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利,泼水确实超出了合理劝阻的边界。

第三,派出所的执法流程到底有没有问题?

王女士称:自己在派出所被强制脱衣搜身、摘掉1200度的近视眼镜,连想上厕所都被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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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官方也第一时间回应,给王女士做人身检查的,是女性工作人员,而且是在独立封闭的区域里完成的,全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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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还透露,当时民警看了监控以后还说了这么一句“其实我也抽”。

这句话就挺有意思,似乎暗示了抽烟很正常,没啥大不了的。

那么,这事又有什么后续呢?

最新处理结果出炉

根据媒体报道,4月25号晚上,深圳光明区的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完整的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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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俩人已经达成和解了。

4月24号晚上10点多,经过民警调解,俩人签了调解协议,约定互不追究对方责任,陈某也当着王女士的面道了歉。

陈某在公交站台抽烟的行为已经违法,直接责令他改正,还给他开了罚单,依法处以了行政罚款。

违法了就得接受处罚,虽然王女士劝阻做法存在些争议,不过违法就是违法,这两件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对此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