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负债金额大,房子会被拍卖掉吗?

如果你持续不还债,债权人在起诉进入强制执行后,房子当然有可能被拍卖了用于还债。此时,如果既想要保留房产,又想要减免债务,那么个人破产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破产故事汇:总负债132万,只需还款55万即可上岸,月均还款不足10000

破产故事汇:总负债132万,只需还款55万即可上岸,月均还款不足10000

今天的主角黄先生是一名深圳的普通打工人,出生于1985年,目前月收入14500元,另外有公积金收入约1000元。

财产方面,黄先生所有的银行卡、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合计仅仅12918.12元,另外与弟弟共有一套估价30万元的异地房产,剩余房贷余额256146元(均为本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债务方面,黄先生一共欠款达到了1327292.8元,除了前面提到的房贷余额约25万元,其他均为普通债权,但欠款本金约55万,利息约52万。估算一下,他逾期的年限应该在四年以上。

按常理说,黄先生想要上岸难度很大,即便卖房还债,剩余债务余额仍将达到100万以上,虽然他的目前的收入水平不低,但是想要还清所有债务,难度依然很大。因此,在得知深圳个人破产政策后,他在2026年3月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破产申请。

根据黄先生的债务清偿计划,他申请将普通债权总额从1071146.8元调整为552918.12元,除了将银行卡、公积金余额12918.12元用于一次性清偿外,在五年破产重整期内每年还款8000-10000元。如此一来,他合计需还款金额552918.12,占普通债权总额的51.62%,本金的100.53%,相当于免除了52万余元的利息、滞纳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至于那套价值仅仅30万元的房产,因为价值不高,只能覆盖剩余房贷余额,处置房产没有必要。而且因为该房产系与其弟弟共同所有,其弟弟表示愿意自己偿还月供,故无需纳入 破产财产。

经深圳破产法庭审查,黄先生符合个人破产的条件,目前已经正式受理其破产申请。

法院是如何判断是否符合个人破产条件的?

法院是如何判断是否符合个人破产条件的?

经常有网友留言,我逾期太久了,永远都还不完,可不可以去申请个人破产?

还有人会问我,为什么我负债金额还没他多,申请个人破产仍然不成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了便于大家真正理解个人破产的政策和要求,我总结了几条关于个人破产的干货,大家自行对照,看是否符合要求。

1、门槛要求(以深圳为例):要求在深圳居住(需要深圳的身份证或居住证),申请时有连续在深圳缴纳社保的记录。

2、硬性要求

  • 个人情况:“诚实而不幸”的负债人。这一条说起来容易,但很多人不符合,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全方位考察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果存在虚构债务、隐瞒财产等情况,一概不予受理,更不用说那些想通过个人破产“逃废债”的老赖了;
  • 负债原因:因为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负债,如果是因违法经营、赌博、奢侈消费等原因造成的负债将无法申请;
  • 债务现状:已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通俗地讲,就是没钱还了或者资不抵债了。曾经我见过一个女孩子虽然没有逾期,但以贷养贷周转不过来了,也申请个人破产并获得受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债权清偿计划要合理:肯定有人会想,反正申请个人破产,债务豁免越多越好,事实并非如此,关键是要合理。比如:

  • 有的人负债100万,月收入20000,但申请将负债总额减免到30万,每月只还5000,这样明显对债权人不公平,难以获得债权人的认可;
  • 有的人负债50万,每月收入只要4000左右,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但清偿计划仍然写每月还款5000,明显超出其还款能力,此时法官就会认为其重整方案不具备可行性而驳回。

当然,除了以上条件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裁定破产后,还有非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定期上报收入变化,突然没有收入了怎么办等等,因篇幅有限,今天就先不聊了,下次再给大家分享!

关注我,每天学习更多负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