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市场星报)
星报讯 4月23日早高峰期间,正在合肥市长江西路高架桥巡逻的合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蜀山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皖AZ7**6的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高架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驶出高架,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接受检查。
经现场查验,该摩托车还存在擅自改装排气管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讯问,驾驶人王某某如实承认了非法改装排气管的事实。民警随后对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则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合肥交警提醒,摩托车“飙车炸街”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破坏正常通行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守法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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