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总共写了多少人物?有人做过统计:梁山将领一百一十一人,朝廷官吏一百三十三人,三教九流一百五十四人,田虎、王庆、方腊三伙加起来二百八十二人,辽国七十六人,加起来七百五十六人。

这个统计数字出现在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水浒外传》中,那本书当年的定价是七毛七,笔者花十块钱买的,看来老旧书籍的价格涨幅还是很大的。

笔者不知道当时统计数字是否准确,也不知道梁山一百一十一人中,除了一百单八将和晁盖、王伦之外,第三人是不是被李逵砍了的韩伯龙,但肯定不是陈桥驿被杀的“何成”——“何成”在电视剧里是阮氏三雄的部下,而在水浒原著中,他就是项充李衮手下一个没写姓名的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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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水浒传》是七十回、一百回还是一百二十回,写了七百多人物,肯定不能平均落墨,于是有的人就能免“来历不明”,就连宋江为何被称为“黑三郎”,书中也没有交待:宋江是老三,他大哥二哥叫什么、哪去了?

从唐朝就有“三郎郎当(浪荡)”之说,那是嘲笑唐玄奘李隆基后来不务正业,李隆基是唐睿宗李旦第三子,他大哥是“让皇帝”李宪、二哥是“惠庄太子”李捴(读音为“总”),那两个称号都是李隆基在他们死后追赠的。

宋江在水浒原著刚一出场是这样介绍的:“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排行第三,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

《水浒传》颇有宣扬宋江“忠义”的意思,所以对宋江的家务事很少提及,但当地故老相传,宋江原本是兄弟四人,因为分家闹出了人命,宋江才放弃科考,进入县衙当了一个押司——押司在古代属于“灰衣吏”,衙役属于“黑衣吏(皂隶)”,很多朝代都是禁止为胥吏参加科举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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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献统考·卷三十五》记载,宋朝不许胥吏科考是宋太宗赵光义于端拱二年(989年)定下的规矩:“上亲试举人,因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乃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职人吏,不得离局应举。”

明太祖朱元璋明诏“吏胥心术已坏,不准应试”,清朝规定更严,不但胥吏不许参加科举,就连他们若干代子孙也不许。

宋江颇有家资,而且野心不小,按理说应该通过科举正途混个出身,投身县衙做风险很大的押司,肯定是无奈之举,这一点在水浒原著中也有描述——宋江不但表面上跟父亲断绝关系,还挖了地窨子准备犯事后藏匿:“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

宋太公因为宋江犯案而被捉去问话,也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不孝之子宋江,自小忤逆,不肯本分生理,要去做吏,百般说他不从。因此老汉数年前,本县官长处告了他忤逆,出了他籍,不在老汉户内人数。他自在县里住居,老汉自和孩儿宋清在此荒村,守些田亩过活。他与老汉水米无交,并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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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当押司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身陷囹圄的准备,可见他当押司的时候有多无奈,水浒原著没有说宋江放弃正途走偏门的原因,但当地人清楚:押司一职虽然危险,但毕竟还有一些地位和权力,如果不当押司,他家的“人命官司”就摆不平。

在当地传说中,济州郓城县城西宋家庄上住着一个宋老汉,宋老汉有四个儿子,老大叫宋海,老二叫宋河,老三叫宋江,老四叫宋清

古代很多地方都是聚族为村,多年以后开枝散叶,虽然都是姓宋,但宋江家并不是宋家庄首富和庄主,只是颇有田园林塘、楼房瓦舍的富户,跟托塔天王晁盖、扑天雕李应等人在本庄的地位是不同的。

如果宋太公是宋家庄庄主,他家就不会乱套了——一般有地位的大家长,在家里都是说一不二,儿子儿媳都不敢闹事,但宋江这个宋家,却并非如此,宋江有两个比较厉害的嫂子,一个姓俞,一个姓褚,尤其是二嫂褚氏,仗着娘家家大业大人多势众,根本就不把老公爹放在眼里,对三小叔子宋江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她的形象,应该跟《九品芝麻官》里的骂街第三高手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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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间关于一家老大老二老三的脾气秉性有很多顺口溜,考虑到读者诸君中既有老大老二,也有老三老四,所以就不能把那些顺口溜说出来了。

顺口溜不能说,但宋家老大宋海憨厚,老二宋河怯懦,却是真的,是个“老实疙瘩”,任凭妻子摔盆子打碗,总是没有一点火气,褚氏蹬鼻子上脸,自然是越来越狂,最后把矛头指向了宋太公和宋江:“毛老头子,只宠着那黑三,当成了宝贝疙瘩,遮莫是个败家子!好端端的一个家业,终不成叫他给败坏干净!你个死木头疙瘩!三斧头也砍不出道缝来,天生的闷葫芦没个嘴,就不会到上房找老头子讲说道理?大睁着两眼叫黑三毁坏家业,等成了穷光蛋,喝西北风则个!给老头子敲打明白,黑三再兀的往外耗丧银钱,他耗多少,就得往咱屋里搬多少!若不然就把个家业分了!”

二嫂褚氏撒泼打滚,大嫂俞氏只想分家不想闹事,对宋江也没啥意见,宋江眼看自己结交江湖好汉招致两个嫂子不满,就跟大哥二哥商量分家,并表示自己在分家产的时候可以少要一点,就算补上了自己此前的花销。

两个嫂子一明一暗要分家,宋江也主动要求分家,这是不符合古代礼仪,更何况老父尚在,儿子分家单过都会让人笑话——古代不是现代,现代都不用儿子儿媳张罗,公公婆婆也未必愿意跟下一辈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基本是给儿子买了房子车子就让他们滚蛋,然后各过各的,眼不见心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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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也琢磨过味儿来,觉得老头子不死,分家不好,就提出了一个折中办法:“咱弟兄若把家业分了,定然使老人伤心。若嫂嫂嫌我散银有损家业,二位兄长可记下一笔日常账目,待老父百年之后,弟兄分家时,将散银数目扣在小弟名下,叫嫂嫂休再虑及此事。吵吵闹闹,岂不惹爹爹生气,街坊也会道咱弟兄不孝。若恐小弟食言,日久无凭,我当即写下亲笔文约,请三族长,当面按了手印。”

宋江这番话听起来有点道理,但要说那就是孝顺,恐怕也是未必,但即使这样,二嫂褚氏也不满意——她已经等不得老头子咽气,一哭二闹不好使,那就是只能三上吊了。

褚氏的上吊当然是做做样子,她打得一手好如意算盘:把上吊的绳子先系在屋梁上,结好圈套,披了发坐在窗下,从房内单听着外面动静,待丈夫宋河从外面回屋来时,便急速上吊,丈夫一见,定然会大呼小叫,喊人来救。这么一刹那,还会吊死吗?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褚氏依计行事,没想到出了意外:褚氏诸事准备妥当,听得丈夫宋河脚步声响,急慌急忙登上桌子,将头伸进绳套,踢翻凳子悬在半空,宋河走到门口,忽然想起老爹让他打扫家庙,要在夜间焚香设供祭奠祖宗,就掉头跑去干活了——等宋河回到自己的房间,褚氏已经凉了、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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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祖籍辽宁,但晚生了几十年,没见过姻亲家族打群架,但是据长辈讲述,夫妻矛盾激化,娘家数十人把婆家打得粉碎,婆家壮汉镐把、铡刀齐上,把娘家人打死打伤若干的事情,早年间不但经常发生,而且只要不报案,基本没人管,而且这类事情,也没有哪一方愿意报案,就是二三十年前年轻人打群架,也很少有报案索赔的——这次吃了亏,下次打回来,“报官”是很丢人的事情。

褚家死了女儿,自然不会善罢甘休,褚太公准备向县衙状告宋太公虐待儿媳,逼迫儿媳缢死,褚太公两个儿子猪良、褚杰不同意:“还告甚鸟状!即使治了那宋老儿的罪,也难解心头之恨。不若俺弟兄招来族众,挑选二百年轻力壮的汉子,各执枪棒,拥至宋家庄,打入宋家院,不分男女老幼,打他个筋断骨折,半死不活的。再把他家中器物打个粉碎。也好消消这胸中的火气!”

所谓“帮理不帮亲”,那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道德规范,事到临头,不管自家妹子有理没理,做哥哥的都不可能不怒发冲冠。尤其是宋江那一失手,后果也比较严重——宋江在褚家二百多人打上门来时,也承认褚氏之死跟自己有关:“家嫂悬梁缢死,乃是宋江所致,家嫂理怨宋江疏散家中银钱,引起叔嫂吵闹,是宋江一把将家嫂推倒撞壁,头破血流,为此家嫂自缢,此乃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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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表示自己甘愿受罚,褚家兄弟也准备动手,但是宋江收留的江湖好汉不肯袖手旁观,宋清也召集了数十名壮汉赶来,双方开打,褚家毕竟只是会点拳脚的普通富家子弟,根本不是江湖中人的对手,宋家毫发无伤,褚家被打的抱头鼠窜,临走放下狠话:“岂能罢休!褚家不是好惹的!明日县衙见官!”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褚宋两家打官司,都耗去了大量钱财,县令和都头衙役都没少捞油水,最后官司不了了之,宋江在家里待不下去,又看到官府身份有利可图,就丢下书本,到县衙当了押司,从那以后,褚家就再也不敢找宋家麻烦了。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强横如宋江,也会被家务事弄得焦头烂额前程尽毁,褚氏为人确实有问题,但如果把责任都推在她头上,似乎也有些不公平,看了这个故事的读者诸君,又会对这桩家务事作何评判?你是否也见过因夫妻不和和分家不平而引发“姻亲大战”?哪个地方婆家娘家打起来最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