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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最离谱的读书方式是什么?

我见过一个。

有个叫莫言的作家,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别说买书了,连饭都快吃不上。

那怎么办?

他想了个办法——读《新华字典》。

你没听错,就是那个每个字旁边带拼音、每个词后面有例句的工具书。

一页一页地读。

从头读到尾。

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记下来。遇到不会用的词,就抄例句。反反复复,来来回回。

你可能会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病?

但就是这个“有病”的人,后来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这事是不是很魔幻?

莫言说他小时候最大的困难不是写不好,而是没东西读。

现在的孩子,书架上几百本书都不愿意翻一页。他当年呢?看到一张破报纸都跟捡到宝似的。

他读《青春之歌》,读《林海雪原》,读《苦菜花》,读《三家巷》。这些书现在的人可能听都没听过,但他每一本都读了好几遍。

后来实在没书读了,就真的开始读《新华字典》。

他说:“那本字典我读了两年,翻到书页都烂了。”

但你猜怎么着?

就因为读了那本字典,他的词汇量比别人大了好几倍。别人写文章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词,他能用一百种方式说同一件事。

这就是功夫。

现在的人读书,追求的是“快”。

三天读一本,一周读五本。读完了吗?读完了。记住了吗?啥也没记住。

这叫什么?这叫翻书,不叫读书。

真正会读书的人是什么样的?

莫言后来有机会读到世界名著了,他怎么读的?

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一句话一句话地琢磨。

一本书一本书地啃。

他不追求数量,追求质量。读一本算一本,读完一本就真的吃透了。

我特别认同他一个观点:读十本书不如把一本书读十遍。

为什么?

因为第一遍你只能看个大概,第二遍你能记住情节,第三遍你开始注意细节,第四遍你才真正理解作者想说什么。读到第五遍、第六遍,你甚至能看出作者的写作技巧、语言习惯、思维方式。

这才是阅读。

别跟我说你一年读了200本书。

我不信。

就算你真的翻了200本,你也只是翻了个封面、看了个简介、扫了几页目录。那叫“打卡式阅读”,是虚荣心在作祟,不是为了学习。

真正从阅读中受益的人,都是“浸泡式阅读”。

像泡茶一样,把自己泡在书里面。慢慢地,书的味道就渗进你身体里了。

莫言就是这么干的。

所以他现在写东西,不管是乡土气息还是魔幻现实,都信手拈来。因为他肚子里有货,那些货是他一页一页啃出来的。

所以说,别总羡慕别人写得好、说得好。

你先问问自己,你肚子里有多少东西?

你是真的读了,还是只是翻了几页?

你是真的懂了,还是只记住了几个金句?

读书这件事,没有捷径。

唯一的捷径,就是老老实实地读。

一页一页地读。

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就像莫言当年读那本《新华字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