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缘无故的因,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果。
最近一周,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一事,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此事件不仅事关食品安全,而且牵涉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头部电商,更是开出35.97亿元的罚单创下纪录。
从2025年7月接到消费者投诉,到11月正式开启立案调查,再到今年4月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17日正式发布处罚结果,这起历时9个月的调查暂告一段落。
目前,整个调查执法的过程、细节以及事件的解读,也陆续被媒体披露出来。
一位市监局食品执法队队长就提到,“在查案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没想到平台失守到这个程度。”
而在详细看了这2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后,我们还能发现报道之外的一些关键信息,这或许更值得思考,也能理解处罚的决心、智慧和难点。
一
一个百元蛋糕订单带出天价罚单,这次“幽灵外卖”系列案的过程,恰如“蝴蝶效应”的具象化。
2025年7月,北京市民刘先生在京东平台上一家名为“甜颜情书”的蛋糕店购买了一个6英寸奶油蛋糕,因蛋糕上插有鲜花,刘先生认为商家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遂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市监局的初步调查显示,该蛋糕店无实体店铺存在,是一家“幽灵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是伪造的。而进一步调查发现,“甜颜情书”品牌名下378家连锁店竟无一家线下实体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为伪造,且存在同一编号假证在不同区域重复出现10次的荒唐现象。
从“甜颜情书”蛋糕店入手调查,执法人员通过“卧底消费者”多次下单追踪,找到了重庆转单宝和安徽寻梦这两大主力转单平台,再以突击检查、提级调查、成立专案组和取证小组的形式,累计查出违规转包蛋糕订单超360万单,涉及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挖出“幽灵店铺”6.7万余家。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处罚决定明确:上述7家电商平台涉嫌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转单宝、安徽寻梦等转单平台涉嫌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未依法取得平台备案、为违法转单提供技术支持;“幽灵店铺”涉嫌违法转单、使用虚假证照、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终的结果,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二
7家平台看似都被罚了,但是个中缘由和违法表现却又不同,可以再次细品下。
先来看下拼多多,是此次7家被罚平台中,不仅罚没金额最大,而且是唯一被官方点名“暴力抗法”的平台。官方处罚决定书中对拼多多违规行为的表述是:当事人多次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等行为,甚至采用暴力、软对抗等手段阻碍监管执法。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专案组进驻拼多多上海总部的第一个夜晚,历经13小时调查取证,未取得任何进展。执法人员自行摸排一处可疑的办公区,遭到拼多多员工激烈阻止。在争执中,一名执法人员的手指被企业员工故意用门挤压,导致左手食指骨折及右脚脚踝软组织挫伤。
强行阻拦进驻、安保人员情绪失控、总监当场“发病”倒地、拖延逾期提交数据、员工吃掉写有“沉默”字样的A4纸……这在以往贪腐剧中的演绎场景,却在真实世界中上演。
拼多多真要“拼”起来,甚至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罚款265万元的拼多多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范洁真,还是联合创始人,曾负责公共事务部门。据晚点报道,2025年12月10日左右,范洁真及其下属30多人被公司辞退,理由为严重失职,部分员工随后提起劳动仲裁。
再来看下京东,开展外卖业务时间最晚,却是涉事店铺数最多的平台,与之前建立的“品质”形象相背离。
自2025年2月高调入局外卖赛道以来,京东就一直将“品质外卖”作为其核心差异化武器,痛斥行业内“幽灵店铺、资质造假、黑作坊外卖”等乱象,试图通过严选商家、强调食安来对标美团的规模优势,甚至推出了“七鲜小厨”等自营模式来构建壁垒。刘强东也多次公开表示,京东外卖要“做最干净的平台,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京东外卖还曾发布数据显示,去年累计拒绝了超100万不合格的“幽灵外卖”门店入驻,外卖市场份额超15%。
然而,此次处罚决定书显示,京东平台上仅裱花蛋糕这一个品类,就有37845家店铺未上传许可证,5345家店铺涉及证照造假,合计超过4.3万家食品经营者未通过资质审查。最终,京东被没收违法所得670.2万元左右,资质审核罚款6.26亿元左右,未采取措施罚款200万元,三项合计罚没6.35亿元左右;同时被责令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个月。
最后来看美团和饿了么(淘宝闪购),这两家在“幽灵外卖”案件上都有过“前科”,而且已经被罚过,此次属于再犯。
根据网络上的公开报道,2024年12月,饿了么与美团两大外卖平台,因未严格审查商户资质问题,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主要的涉案商户都为一家烧烤店,其中饿了么上叫“望京烧烤(海鲜烧烤)”,美团上叫“望京烧烤·小腰(海鲜烧烤)”。两家烧烤店实为同一家经营主体,但该商户于2023年5月变更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后,两大平台却均未按要求对变更后的证照信息进行线下审核,未发现该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不一致。
同一个商户,如果说一家平台在审核机制上存在问题,那还能理解,为何两家平台都如此了?尤其此次“幽灵外卖”系列案中更是涉及7家电商平台,这些平台的审核机制是否形同虚设?
在媒体披露案情过程的报道中,或许能说明这个问题。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某平台的工作人员在执法现场直言不讳:“我们要是审得太严,店铺就去其他平台了!”
一场行政处罚下来,拼多多让人吓到,京东令人失望,美团和饿了么使人愤怒。
三
此次被重点查处的“允许入驻商家违法转单销售食品”,揭示了“幽灵外卖”的一种更隐蔽、更具危害性的形态。
所谓“转单销售”,即入驻商家在接单后,并不亲自制作,而是将订单转包给其他蛋糕店铺进行制作配送。这种行为本质上是食品安全责任的层层转嫁与逃逸,它使得食品制作过程完全脱离了平台和消费者的监督视线,变成了监管的“黑洞”。
以一笔支付252.4元的蛋糕订单为例,“幽灵店铺”接单后立即通过电商平台内嵌的API接口,将此单在转单宝平台挂单出售,报价最低的商家以80元价格中标。在这一过程中,平台提成20%即50.5元,“幽灵店铺”赚取121.9元,转单宝抽取4%服务费即3.2元,实际制作蛋糕者仅得76.8元,其中一部分还要用来支付快递费用,而如果使用较好材料成本就约60元。
转单宝这类的商业行为,适用于鲜花、蛋糕这样的品类,均因为其标准化程度高,谁做都相差无几,转单不易被察觉;预定制也给足了流转的时间窗口;客单价高、毛利丰厚,利润足够在层层分包中被雨露均沾。
调查显示,美团、京东、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这六家电商平台背后的转单平台,均为重庆转单宝和安徽梦馨,真可说是“殊台同单”。也正是这背后相同的“转单伙伴”,让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更多的违规电商平台,并在2025年11月20日、12月8日、12月16日对这7家平台先后正式立案。
去年外卖大战中,各大电商平台开启了巨额补贴,新茶饮似乎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但现在看来,真是这样吗?
四
对“幽灵外卖”系列案的查处,不仅是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面向平台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更重要的在于它所确立的一系列执法范式与制度标杆。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7家平台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影响范围广、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形。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但二十万元的顶格处罚,对年营业额上千亿元的平台企业而言微不足道,无法体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通俗来说,即便顶格处罚,对于违法平台来说所承担的经济处罚、法律制裁及负面后果还是相对较轻,不足以形成有效威慑,违法成本太低。
于是,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法规司认真研究,和立法司法专家反复研究,决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按照“过罚相当”原则采用“一店一处罚”:对每一家平台上查实的“幽灵店铺”,依法单独处罚、累计计算。
这次“幽灵外卖”系列案里,除了罚没金额和暂停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13名负责人被追责,合计罚款1968.74万元。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被一一点名,并且根据岗位、权力、收入进行差异化追责、落罚。
比如法定代表人层面,赵佳臻、钟永健、刘博、方永新、张奇这几笔罚金,从693.73万元到16.87万元不等,但整体高于食品安全岗位层面;而食品安全岗位层面,田西艳、王紫薇、黄海波、廖天博、倪文祺、薛剑等,罚金也是从98.53万元到6.5万元不等,甚至倪文祺、薛剑这两任京东食品安全总监,也都领到了不同的罚金。
过去,很多平台治理事件,最后常常都被解释成系统问题、流程问题、审核疏忽、局部业务失控。企业挨罚,整改承诺,事情似乎就结束了。而“幽灵外卖”系列案的处罚先例,则意味着一旦违法行为定性成立,监管就不再满足于只罚平台公司本身,而是继续往下追,追到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岗位负责人,真正打破了“企业受罚、个人免责”的旧格局,推动合规文化深入企业治理末梢,真正把责任压到人头上。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平台经济面临着数据量大、取证难、固定难、核验难的问题,这也需要创新监管手段。这种穿透到个人的监管模式,早先主要是在金融领域运用,如对上市公司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而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此种探索,可为之后的平台经济监管提供个人追责范式。
五
这几年,国家对平台经济的整治力度在加大,尤其是在涉网的食品安全上更是工作重点,通过出台一系列新规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的责任。
今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先后发布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4月10日起实施)等,同时还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部署2026年度重点立法任务、召开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等。
在市监总局《2025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呈现十大特点》中提到,外卖“内卷式”竞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2025年,平台接收外卖投诉举报50.5万件,同比增长14.1%,其中食品安全问题以26.2万件居首,占比超过了50%。
针对外卖行业的整治也更加趋于细化,更具靶向性。今年1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2月,市场监管总局约谈阿里巴巴、抖音、百度、腾讯、京东、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企业,提醒相关平台企业要杜绝各种形式的“内卷式”竞争。4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外卖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导美团、淘宝闪购、京东3家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即将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此次对“幽灵外卖”系列案的查处,既是对之前涉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结果,也是管理办法、专项行动、行政指导、调查惩处等多个组合拳的体现。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督促平台企业真正回归合规经营轨道。对这些平台来说,应在根本上摒弃“流量至上”的短视思维,真正切实履行资质审核、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责任。
以上,是对“幽灵外卖”系列案查处背后的新注解,也是涉网食品安全走向合规发展的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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