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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输出革命政策的目标既是为了保卫自身的伊斯兰神权体制、保卫伊斯兰共和国的安全,也是要在伊斯兰世界确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领导地位,并最终建立一个伊斯兰的世界新秩序。
从霍梅尼时代10年输出革命的效果来看,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得有失。在短期目标方面,应该说输出革命政策基本达到了保卫伊朗神权体制、巩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目标。伊朗伊斯兰政权以输出革命政策塑造了外敌,转移了对国内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歧和不满,提升了内部凝聚力,增强了共和国的精神动员力量,尤其是两伊战争的爆发,激发了伊朗民众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激情,加速了巴尼萨德尔的倒台,促进了原教旨主义者全面掌握国家权力,加强了激进派教士对军队和社会的改造、控制,起到了巩固政权及团结内部的作用。
此外,输出革命也促进了共和国及其政策、立场的合法化。伊朗伊斯兰政权的对外政策宣称以伊斯兰意识形态为准则,这与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相吻合,因此其政策的正当性不易遭到国人质疑。而且,在政策宣传上,伊朗政权也惯于利用伊斯兰价值观来争取民众的认同。比如,在两伊战争期间,霍梅尼提出:“工作本身就是为了真主的圣战,真主必将酬劳在工厂军营完成的劳动圣战”,以伊斯兰的名义为推行全面军事化的国内政策提供依据,要求民众服从政府。总之,输出革命政策对伊朗神权体制的稳固、内部团结及政策的合法化具有很大帮助。
然而,在长期目标方面,基本上可以说,输出革命政策的实施不仅未达到当初所设定的建立以伊朗为中心的伊斯兰新秩序的目标,反倒使伊朗与伊斯兰国家,尤其是海湾国家关系恶化,更造成海湾国家联合起来对抗伊朗,使得伊斯兰共和国在中东、在整个伊斯兰世界乃至全球相对孤立。
伊朗输出革命政策之所以未能达到其预期目标,主要的障碍在于下列几点。
第一,输出革命的政策手段过于激进。
毋庸讳言,伊朗在革命输出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激进行为,如煽动性的宣传、支持各国反政府组织等,也或明或暗地鼓动各国穆斯林以牺牲、殉道、起义等狂热方式和激进手段争取本国伊斯兰革命的胜利。伊朗的这些激进活动和主张不仅关涉各伊斯兰国家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及民众的政治参与态度,直接威胁到各国政权的生存,因而遭到各国政府的反对,尤其是其所采取的激烈立场和手段,难以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普遍认同,更不可能获得居于多数的保守温和的逊尼派教徒的支持。
穆斯林的这种反感构成了一种输出革命政策难以突破的阻碍。
事实上,国际上亲伊朗的激进组织颇多,伊朗当局未必能够完全控制民间或海外激进组织的行为,因此,将许多与伊朗当局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组织所从事的恐怖或暴力行为,均归罪于伊朗未必公正。尽管如此,在世人眼中,伊朗却很难摆脱恐怖、暴力的形象,这种暴力形象很难得到普通穆斯林的认同。在伊朗输出革命的主要目的地、恐怖主义活动的重灾区黎巴嫩,普通穆斯林对暴力、恐怖等激进手段的反感表现非常突出。
恐怖主义活动对于全体黎巴嫩人而言已经是一种共同灾难,但什叶派为少数恐怖分子的野蛮行为付出了最为沉重的代价。黎巴嫩人尤其是什叶派发现自己在国内外经常被领事官员、警察和海关人员所盯防,成为恐怖活动的主要预防对象和犯罪嫌疑人。
少数恐怖分子的极端行为所带来的这种民族灾难,使得恐怖主义在黎巴嫩极其令人反感。在1987年对黎巴嫩什叶派大学生所做的一次民意调查中,92%的人强烈反对劫持人质,93%的人同意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人质。阿迈勒领导人卡巴兰曾经将劫持人质描述为“一种并非意在为伊斯兰服务的邪恶行为”,他认为“鼓动绑架的国家(比如伊朗)应该在自己的国家内实施这样的行动”。
另一位阿迈勒运动领导人贝里相信,什叶派斗争的尊严已经受到恐怖主义的玷污:“什叶派之名已经成为恐怖主义的同义语,然而它实际上是一顶斗争与反抗的桂冠。有一条非常精密的细线区分着恐怖主义与斗争,我们不必切断这条界线。”
贝里明确表达了阿迈勒的立场:
“我们继续支持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它们监护着我们的权利、保护人民在自己土地上继续生存。任何对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攻击都意味着对抵抗运动和祖国的攻击,因而,也是对它自己的攻击。够了!以宗教作交易。虽然有着应有的尊敬,但并非每一个带上穆斯林头巾的人都获得了学者的知识。够了!对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攻击!”
第二,什叶派与逊尼派的教派分歧。
尽管伊朗奢望把“伊斯兰革命”输向整个伊斯兰世界甚至整个第三世界,但实际上,它们首先关注的仍然是什叶派穆斯林占多数或具有相当数量的国家,输出革命的一个重要策略就在于唤起什叶派教徒的革命意识。
什叶派是伊斯兰两大教派之一,全球什叶派穆斯林人口超过一亿五千万,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什叶派与逊尼派穆斯林的比例,在全世界约为1:9,但在中东地区却高达3:7,比如在海湾国家,什叶派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除伊朗达到90%左右外,其他各国分别为:巴林70%,科威特30%,阿曼6.95%,卡塔尔80.32%,沙特5%,阿联酋为41.39%,伊拉克55%。沙特的什叶派人口比例虽然相对较少,但其产油的东部省份则有着大量的什叶派人口,如哈萨油区的石油工人中,什叶派教徒约占45%。这样的人口结构,成为伊朗输出革命政策发挥效力的主要着力点。
由于伊朗这个中东大国是伊斯兰世界唯一的什叶派主导国家,伊朗即凭借自己对什叶派尤其是海湾什叶派信徒的影响力,强调什叶派教义的正当性及其他穆斯林政府的非法性,唤起什叶派教义所蕴含的政治行动主义的激进意识和牺牲、殉道精神,呼吁什叶派信徒积极参与伊斯兰运动,鼓励他们追随伊朗革命的反政府精神,起而推翻自己国家的非伊斯兰政府,重建真主的神圣制度。
拉夫桑贾尼说:
“我们曾宣布过我们要输出革命。也解释过这种革命输出意味着什么。我们已开展了一种伊斯兰运动,同时,伊斯兰教必定流行于这个地区(海湾地区)。”
海湾地区是伊斯兰教的传统中心区域,并不缺乏伊斯兰教的流行,因此,拉夫桑贾尼在这里所说的“伊斯兰教”显然指的是伊朗式的伊斯兰制度,所谓革命输出,也就是要使什叶派在该地区居于统治地位,建立伊朗式的神权体制。
伊朗对于什叶派教义的强调及和政治激进主义的鼓动,在相当程度上唤起了什叶派的政治意识及什叶派信徒对伊斯兰革命的认同,这些诉求尤其在黎巴嫩、阿富汗及海湾各国的什叶派信徒中得到了支持,但是,对于中东地区的逊尼派教徒而言,则并非如此。
逊尼派与什叶派的教派分歧由来已久,两派对于权威的观念认识更是有着根本的差异。霍梅尼自己就曾经指出,什叶派与逊尼派有关服从政府的观念有所不同:什叶派认为唯有自阿里以降的伊玛目才是权威的真正拥有者;而许多逊尼派信徒误解了古兰经对服从的定义,误以为对抗压迫性政府的做法与古兰经不符,以致反对并谴责伊朗;逊尼派信徒一般较为服从统治者,而什叶派教徒则一直坚信反抗。这种权威观念的不同必然导致逊尼派信徒参与现实政治的态度迥异于什叶派,因此,尽管霍梅尼指责一些伊斯兰国家的逊尼派政权为不合法政权,一再呼吁推翻这些非伊斯兰政府,却很难获得逊尼派穆斯林的响应。
尽管伊朗一再宣称要输出的是伊斯兰革命,但实际上,“伊斯兰”一词仅仅是一种字面上的修饰,输出革命的实践采取了推广伊朗什叶派教义的形式,因此,这种革命的输出必然会遭到逊尼派信徒的心理抵触。例如,当胡贾提耶宗教学校试图向来自各国的学员灌输什叶派法学理论,希望培养能领会伊朗革命精髓的什叶派法学家时,大批逊尼派学生对此感到失望和愤懑。
一名来自非洲国家的学生曾经这样表述自己的立场:
“假如我在库姆被培养为精通自己的逊尼派法学家的话,我就会成为为你们输出革命的最好代理人。但是相反,我只能被迫离开,因为我不想在这儿被训练成一个什叶派法学家。”
逊尼派与什叶派宗教信仰的差异,使得伊朗输出革命的意识形态难以获得逊尼派信徒的认同。在中东乃至整个穆斯林世界,逊尼派信徒占穆斯林人口的绝对多数,他们基于自己的信仰无法呼应伊朗的什叶派意识形态,无疑成为伊朗推行输出革命政策根深蒂固的障碍。
例如,沙特逊尼派所崇奉的瓦哈比主义也追求伊斯兰复兴,但作为逊尼派中的传统主义派别,它所追求的目标与伊朗所要输出的什叶派革命意识形态格格不入,因而沙特逊尼派穆斯林很难为伊朗输出革命所动,更无法接受伊朗以激进方式鼓吹的什叶派教义。
总之,根源于历史所形塑的什叶派与逊尼派的宗教信仰差别,使得中东庞大的逊尼派穆斯林人口无法认同伊朗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伊朗输出革命的一道难以突破的障碍。
第三,各地什叶派信徒一盘散沙。
尽管什叶派人口总量不小,但各地的什叶派信徒缺乏统一的组织,缺乏具有群众魅力的什叶派领袖,以致无法唤起什叶派社团一致的革命激情以及对伊朗革命的共同支持,很难将民众模糊的不满情绪汇聚起来,引导成为一场有组织的政治反对运动。虽然伊朗也曾试图鼓励各地成立有组织的反对势力,但由于缺乏受到众多虔诚信徒拥戴的什叶派领袖,什叶派信众的不满难以转化为统一的政治行动。
黎巴嫩是世界上宗教多元、教派冲突错综复杂的典型国家,在很多人看来,在黎巴嫩的教派集团冲突中,似乎各个教派都是内部统一的行动整体,但事实并非如此。黎巴嫩社会是由家庭、部落和教派编织而成的一个复杂网络,宗教属性并非决定信徒政治立场和行为的唯一准绳。
与马龙派、德鲁兹派和逊尼派一样,什叶派也并非一种整齐划一的宗派集团或某种政治旗号下的统一整体,内部包括一系列相互竞争甚至敌对的政治组织,什叶派信徒在政治上是分裂的。虽然黎巴嫩人生来就属于某个教派,这限定了他或她的文化领域,决定性地规定了他或她的社会、政治身份,教派属性特征明显,但如果我们就此简化对什叶派的理解,视什叶派为一个统一体,这就否定了什叶派的个体特性与差异。
持续的武装冲突和由此带来的不安全感、陷入泥潭的政治改革以及几近崩溃的国家经济,这些都令黎巴嫩人对现状严重不满,伊斯兰愈益成为穆斯林心目中黎巴嫩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这种背景下,伊朗对黎巴嫩什叶派支持的重要性不应被低估。许多黎巴嫩什叶派信徒从其伊朗教友的革命中得到启示,阿迈勒和真主党都竞相利用什叶派教义的有效象征符号来征募支持者。
但即便如此,伊朗革命在黎巴嫩的冲击也不应被无限夸大。虽然许多黎巴嫩什叶派从伊朗国王倒台的事实中认识到,穆斯林不必苦苦忍受一个非法政府,在伊斯兰的旗帜下,貌似不可能的事情也可以实现,但这决不意味着,一场伊朗式的革命在黎巴嫩必将发生和胜利。革命前的伊朗,民众一致痛恨巴列维国王,这种特殊氛围在黎巴嫩几乎不可能复制,黎巴嫩的什叶派已经处于分裂对抗状态。
而且,伊朗的方案能否必然解决黎巴嫩问题,即使是居于领导地位的黎巴嫩什叶派乌里玛也不可能有统一明确的回答,很多人怀疑霍梅尼的创新理论对于黎巴嫩的适用性。
1985 年,哈姆扎赫对在美就读的400 名黎巴嫩大学生作了调查,询问他们最赞成哪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结果,只有约3.4%的什叶派回答者(什叶派学生占总抽样的16.2%)选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约63%的什叶派学生报告自己的父亲是文盲,约68%认为自己是低级社会阶层的成员,因此,这些什叶派回答者对黎巴嫩什叶派社团有着相当的代表性。)
在对贝鲁特美国大学的150名学生的调查中,哈姆扎赫得出了类似的结果,约1/3的学生(不分教派)喜欢美国的政治体制,超过总抽样41%(约占什叶派学生抽样的52%)的学生视瑞士为具有最佳政治体制的国家。这两次抽样调查表明,至少在黎巴嫩的青年知识分子中,伊斯兰共和国并非青睐之途。
黎巴嫩什叶派社团内部的分裂和派别活动越来越明显,真主党激烈反对阿迈勒及其领导人纳比赫·贝里的调和姿态。例如,贝里同意加入民族拯救委员会,其成员另有德鲁兹派领导人贾姆布莱特和马龙派民兵首领基马耶尔,以促进民族和解,却遭到了真主党的嘲笑;在1985年的纲要中,真主党将该委员会描述为“不过是美以的桥梁,通过这个桥梁,长枪党得以压迫被压迫者”。
实际上,黎巴嫩什叶派穆斯林的政治选择,远比阿迈勒-真主党所代表的政治光谱跨度更广。真主党追求在黎巴嫩建立伊斯兰共和国,阿迈勒主张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那种对黎巴嫩什叶派穆斯林在这两者间非此即彼的看法是过于简单化了。不仅在阿迈勒和真主党内部存在多种倾向,而且决不是所有的什叶派都在这两个组织内活动,黎巴嫩共产党和叙利亚的复兴社会党也在努力发展什叶派成员。此外,还有许多什叶派穆斯林与任何政党组织都保持着距离。
1987年,在贝鲁特黎巴嫩大学对400名黎巴嫩大学生(男273人,女127人)所做的一次调查中,只有1/5的男性(相反有1/3的女性)承认自己卷入真主党,略低于1/3的男性(1/14的女性)承认卷入阿迈勒,12%的男女回答者承认卷入黎巴嫩共产党,8%卷入叙利亚复兴社会党,超过1/4的男性和40%的女性声称没有与任何组织有任何政治牵连。
虽然这一调查结果并不等于什叶派穆斯林政治上的真正比例,但它说明了在相当一部分黎巴嫩什叶派年轻人中,有着比外界的想象更多的政治多样性,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黎巴嫩什叶派的政治分裂。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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