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情感社会学以情感的社会性为旗帜,完成了学科奠基;四十年后,它需要通过对这面旗帜的反思,来探寻下一程的出发点。
原文 :《情感社会学从奠基到再出发》
作者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田林楠
图片 |网络
古典社会学的情感缺位
社会学者在绘制本学科的情感研究谱系时,往往会追溯到韦伯、涂尔干、齐美尔等古典社会学家。然而,情感社会学家更倾向于认为,古典社会学家在构建社会学大厦时,未能为情感现象提供强有力的研究纲领。
不过,“没有情感的社会学”这一局面的形成,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学科奠基者的忽视,而是有其特定的知识社会学背景。现代社会的组织化、科层化与工具理性的扩张,导致情感在公共事务中的意义式微,社会学因此更关注理性行动的逻辑,排斥情感的解释力。同时,20世纪工业社会进入稳定期,社会冲突减少,激情被视为对“文明秩序”的威胁,社会学转而关注“理性化”的社会控制机制。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功能主义、符号互动主义等流派均强调社会行动的认知基础,情感被视为“非学术”或“非科学”议题。即使有学者(如米尔斯、戈夫曼)触及情感,也往往被迫将其纳入理性化讨论中。
社会学进入情感研究的理论根基
在20世纪60年代强调表达性和聚焦自我的时代思潮中,情感日益凸显,传统理性理解的局限性也显现。因此,在1975年前后,社会学领域的理论裂隙开始爆发,密集的专题论著形成了规模性的学术冲击。柯林斯的《冲突社会学》(1975)、肯普尔的《情感的社会互动理论》(1978)、霍克希尔德的《情感工作、感受规则与社会结构》(1979)等论著论证了情感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由此,情感社会学终于姗姗来迟地成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这一知识议程因学术组织的发展而得到巩固,1986年美国社会学会正式成立了情感社会学分会。
在社会学进入情感研究领域之前,神学、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早已系统探讨了这一主题。其中,心理学的基本情感理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被视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情绪科学的主导范式”。该理论认为情感主要是与生俱来的生物和神经现象,在任何时空和社会背景下的人类身上都基本一致。这显然与涂尔干确立的“不以生物学解释社会事实”的学科准则相悖。因此,当社会学试图构建自己的情感大厦时,不得不重新寻找可以打下地基之处。
地基打在何处,与社会学自认为能在情感研究中有何贡献密切相关。或者说,社会学在介入由心理学主导的情感研究领域时,必须论证情感与社会学的关联性。巴巴莱特为社会学介入情感研究提出两条理由:其一,情感是一种社会现象,而解释社会现象正是社会学的使命;其二,情感是社会行为不可缺少的解释变量。相对于将情感视为社会动因,情感社会学家更倾向于将情感视为社会产物,因为这一视角更能为社会学找到坚实的立足之地。
将情感视为一种有待社会学理解和解释的社会现象,也就为情感赋予了社会性,这完全不同于基本情感理论对情感的生物性假定。如果一个人的情感体验和表达受制于其在群体、组织和社会等级中的结构性位置,并由特定的社会文化规范予以调节和管理,那么情感研究的关键词就不能局限于大脑、神经系统等生物概念,而是需要加入文化、符号、规范、权力、互动等社会学概念。这便构成了社会学言说情感的最重要合法性来源:情感不仅具有生物性,也具有社会性,而后者正是社会学的“看家本领”。
社会学开展情感研究的基本进路
以人类情感的社会性为核心假定和研究任务,情感社会学逐渐形成了两种视角:文化视角与结构视角。文化视角认为,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习得的规范、价值观和观念塑造了其情感的唤起、体验和表达,而不同文化对特定情感有着不同的期待,情感因此呈现出文化的变异性。霍克希尔德的“感受规则”概念是这一视角的典型代表。在她看来,人们是喜悦还是愤怒,并非不受控制,而是由特定文化的社会规范所调节,人们据此来管理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一感受规则不仅存在文化间或亚文化间的差异,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结构视角则关注社会结构,尤其是微观意义上的社会结构(如身份地位特征、互动情境中的权力结构、群体或组织的成员资格等),如何影响乃至决定情感。肯普尔将情感视为个体间权力和地位关系的产物,例如,互动中的个体如果认定对方任意剥夺了自己的地位,就会感到愤怒;如果认定对方拥有更多的权力,则会感到恐惧。在斯黛兹看来,情感社会学的两种既有视角各有其问题:文化视角仅笼统地指出文化设定了特定情境的情感规范,而未能进一步建立文化符码与情感实践的具体映射关系;结构视角则过度聚焦微观场域,形成显微镜式的研究偏好,导致宏观结构要素(如系统性性别压迫、制度性种族歧视、财富分配极化)对情感的形塑机制长期处于研究盲区。综上,社会学对情感展开研究的基本进路,就是探索文化和结构如何影响情感的体验与表达。
情感社会学的理论反思与未来走向
循此路径,情感社会学研究形成了多种理论取向,根据特纳的总结,大致有七种之多。这些理论相互间的差异,远不如它们共同的预设来得重要。换言之,几乎所有情感社会学理论都共享认知主义的预设:情感本质上是对意向性对象认知评估的产物,产生于个体对情境要素(身份、资源、地位、权力)的符号解码。在符号互动论中,情感被定位为自我概念在互动中的确认度评估:个体若判定其自我概念未得到确认,则产生消极情感,反之则是积极情感。在交换理论中,情感则是资源获取与预期值的差值计算:个体若判定未获得有价值的资源,便产生消极情感,反之则产生积极情感。无论理论外衣如何不同,其内核总是把情感还原为某种认知价值判断或评估过程。而这一共享预设与学科的合法性建构深度绑定:情感社会学要与基本情感理论等划清界限,就必须把情感从生物基质中抽离出来;而一旦情感被抽离出身体,可供社会学调用的解释资源就只剩下认知、符号与规范等社会性要素。
这种强调人类情感社会性的研究路径,一方面确实有利于情感社会学在情感研究领域中获得一席之地,推动情感社会学的实质性发展。霍克希尔德的情感劳动理论、柯林斯的情感能量概念以及舍夫对羞耻的研究,都对跨学科的情感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并一直指导着各类经验研究。另一方面,对情感生物性的忽略,也导致情感社会学在很多议题上捉襟见肘。毕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太多“没有由来的情感”,甚至很多时候只是有所感受,但这种感受究竟是什么,无法完全知晓且难以言说。更不用说神经科学的实验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在有意识评估之前,早已感受到了恐惧等情感。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情感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如何实质性地综合情感的社会性与生物性。换言之,这要求学科在方法论上容纳非意向性的、前反思的、身体性的情感维度,也要求在本体论上承认情感是一种同时具有生物基质与社会形态的复合现象。
四十年前,情感社会学以情感的社会性为旗帜,完成了学科奠基;四十年后,它需要通过对这面旗帜的反思,来探寻下一程的出发点。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98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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