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迪士尼游客劝阻男子吸烟反被殴打一事引发关注。据大河报报道,现场视频显示,在上海迪士尼小镇某餐厅门口,一名男性游客因劝阻另一男子吸烟,遭对方掌掴、拳打脚踢。
事发后,被打男子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帖讲述经过,并更新事情进展,称对方已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其还称,“不管怎么样,我以后会接着劝(不要吸)烟的”。目前,相关帖子均已删除。
4月27日上午,九派新闻联系上宋先生。他表示,事后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软组织挫伤,无大碍。当晚,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双方均提出调解处理的意愿,经警方依法组织调解,许某某已向张某道歉和赔偿,双方已签订《调解协议书》。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打人者主动赔偿、取得对方谅解,双方自愿和解,是可以依法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的。这是法律鼓励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一种方式。”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邓子怡律师表示。
该所余昊律师提醒,遇到此类事件,建议优先求助场所管理方。餐厅、商场、景区等经营者依法负有劝阻义务,由工作人员出面比自己直接劝阻更安全。其次,固定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吸烟行为及场所禁烟标识,便于事后向12345或卫生健康部门投诉。第三,避免肢体接触。言语劝阻时保持安全距离,对方若情绪激动,立即撤离并报警。
[1]游客劝阻吸烟被殴打
27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通报称,4月26日17时45分许,浦东公安分局接报警称:申迪西路一餐厅门口有人发生肢体冲突,民警迅速到场开展处置。
经查,游客许某某(男,34岁)在某餐厅室外区域吸烟时,张某(男,24岁)上前对其进行劝阻。许某某因认为张某言辞过激,对张某实施殴打。经送医检查,张某软组织挫伤,无大碍。根据双方均提出调解处理的意愿,经警方依法组织调解,许某某已向张某道歉和赔偿,双方已签订《调解协议书》。
警方通报。图/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微博
此事引发广泛讨论,有公众将其与此前深圳公交站台类似事件进行联系。4月24日下午,深圳光明区一女子在公交站劝阻吸烟男子,交涉中女子用手中饮品浇灭男子香烟,双方发生冲突,随后报警处置。
次日,光明区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核实,4月24日17时20分许,在我区同仁路一公交站台,王某某(女,29岁)因劝阻陈某(男,33岁)吸烟行为,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随后将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丢弃在路面。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某丢掷。
接到报警后,民警到场处置。因双方互不相让,坚持追究对方责任,民警遂依法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开展调查,并按规定对二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其间,由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对王某某进行了检查。经沟通调解,当晚22时许,王某某与陈某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针对公众关心的公交站台吸烟违规及处罚问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属于法定禁烟场所。经核实,该男子在上述区域吸烟的行为已违反《控烟条例》。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名男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
[2]律师:建议优先求助场所管理方,保护好自身安全
针对迪士尼游客劝阻吸烟被打事件,九派新闻采访了两位律师进行解读。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表示,对方掌掴、拳打脚踢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构成“殴打他人”。若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则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目前披露的“软组织挫伤”,大概率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行政违法性质明确。
有网友不解,打人者为何没有被拘留?余昊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一般处5至10日拘留,可并处200至500元罚款。但同法第九条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予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打人者主动赔偿、取得对方谅解,双方自愿和解,是可以依法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的。这是法律鼓励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一种方式。”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邓子怡律师告诉记者。
对于这一点,余昊补充道,调解结案的前提是情节较轻且双方自愿;若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公安机关仍可依法处罚,调解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根据网络上传播的现场视频,遭到对方殴打的过程中,宋先生未还手。倘若当时还手,是否会被认定为“互殴”?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余昊认为,若双方均有主动攻击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互殴。但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应区分防卫意图与斗殴意图。
他指出,正当防卫的边界在于:一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二是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与相当性;三是主观上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而非报复。若对方已停止攻击或仅言语冲突,此时还手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本案中宋先生未还手,客观上避免了被认定为互殴的法律风险。
对比上海迪士尼劝阻吸烟被殴打与深圳公交站台劝阻吸烟引发冲突两事件,余昊分析称,两案共性在于:劝阻者均遭受被劝阻方回击,且最终都以和解方式处理民事纠纷部分。
在他看来,通报仅披露调解结果,未说明是否对吸烟者/打人者作出行政处罚,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确实未处罚,二是处罚了但未通报,无论哪种,执法透明度都有提升空间。
余昊分析称,两案件差异不在于法律规定——两地控烟条例均明确公共场所禁烟、殴打他人均应受罚,而在于执法闭环是否形成。他认为,深圳案形成了“民事和解+行政处罚+执法纠错”的完整链条;上海案目前呈现的是“民事和解”单一节点,行政法层面的评价缺位。
其认为,“只调不罚”或“重调轻罚”的处理,客观上可能强化“赔钱可免罚”的社会观感,产生寒蝉效应:劝阻者被打后,若施暴方愿意赔偿,警方倾向于调解结案,劝阻者的维权成本虽低,但公共秩序维护的震慑力不足。
有人指出,在公共场合劝阻吸烟本是好事,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想要劝阻又担心自身安全,该怎么做?
余昊律师提醒,建议优先求助场所管理方。餐厅、商场、景区等经营者依法负有劝阻义务,由工作人员出面比自己直接劝阻更安全。其次,固定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吸烟行为及场所禁烟标识,便于事后向12345或卫生健康部门投诉。第三,避免肢体接触。言语劝阻时保持安全距离,对方若情绪激动,立即撤离并报警。
九派新闻记者胡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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