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8日)是2026“蓉漂人才日”,成都科技人才新政火热“出炉”。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正式印发《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博(硕)士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副总”、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四大类项目,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引导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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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职深造到教授创业

四大项目全方位支持,最高资助50万元

《办法》将科技人才培育项目分为博(硕)士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副总”、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四种类型,根据项目类别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两种支持方式。

博(硕)士培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全职人员攻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理、工、农、医类博(硕)士。《办法》明确,申报人在申报当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已在依托申报单位工作满12个月,按已缴纳学费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采用前资助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办法》规定,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应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4年(含)以上,未获得过市级以上重大人才计划。通过企业申报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应当不低于50万元,且企业自筹培养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支持,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科技副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办法》要求,截至申报时,申报人与企业合作时间不低于12个月,且在四川省“科创通”平台完成备案。聘用“科技副总”的单位不得为“科技副总”及其派出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以合作的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经评审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资助。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指出,申报人创办的企业须满1年且不超过5年,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企业拥有研发领域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资助。

聚焦经济主战场

支持体系内外衔接、人才培养使用更灵活

《办法》呈现出支持方向更加聚焦、形成内外衔接支持体系、人才培养使用方式更加灵活三个主要特点。

支持方向更加聚焦。四个项目均引导科技人才面向经济主战场,服务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通过博(硕)士培养和青年人才培养项目激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减少企业优秀青年人才流失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科技副总”和高校院所创业项目引导人才围绕产业需求成长,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形成内外衔接支持体系。《办法》指出,首次实施的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面向35周岁以下的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与重大人才计划中要求不超过42周岁的青年项目形成梯次衔接。同时,通过对高校院所职业早期青年人才的系统培养,为其后续成长为“科技副总”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奠定基础,在《办法》内部实现了不同项目之间的有序衔接与递进支撑。

人才培养使用方式更加灵活。《办法》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科技副总”项目面向国内高校院所,不设置在蓉时间和在企坐班时间要求,重点评价双方合作成效,有效解决了企业柔性引才的机制障碍。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领办企业,不要求全职来蓉,既有力消除了事业单位人才选择兼职创新创业的顾虑,又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和产业化落地。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6年5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第九条“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同时废止。

红星新闻记者 彭祥萍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