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28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前第一夫人金建希腐败案作出二审判决,将其刑期由一审的1年8个月加重至4年有期徒刑,并认定其在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案中并非“出资人”,而是“积极共犯”。 据报道,当日下午3时,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5-2庭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庭审过程通过电视直播。此次二审认定其参与股价操纵计划并收受统一教提供的奢侈品,构成腐败犯罪。
▲2026年4月13日,金建希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庭作证 (资料图片)
股价操纵定性反转:
从“出资人”到“共犯”
在股价操纵相关认定中,法院指出,金建希将价值20亿韩元的账户及资金委托给黑珍珠投资公司管理,不仅允许对方利用相关资源实施市场操纵并分配收益,还直接参与串通交易,相关行为已超出一般投资范畴。
一审法院此前曾就操纵股价指控判定其无罪,并指出“虽可能模糊知晓账户被用于操纵,但缺乏证据证明其事前存在共谋或分工角色”。对此,上诉法院予以推翻,认为在约定40%收益分成的前提下将资金全权委托他人操作,不符合正常投资逻辑。法院进一步表示,若其预期的是股价自然上涨,就不会在同意高比例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授权对方进行全权交易,这种安排无法排除其参与人为抬高股价的可能性。
在此背景下,特检组此前曾请求法院判处金建希有期徒刑15年。其中,就操纵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及收受统一教贿赂两项罪名,建议判刑11年,并处罚金20亿韩元、追缴违法所得约8.11亿韩元;就接受韩国政治掮客明泰均免费提供舆论调查服务一项,建议判刑4年,并追缴违法所得约1.37亿韩元。
不过,对于2011年1月13日至2012年期间涉及德意志汽车公司股票的部分交易,法院仍维持一审无罪判决,认为相关行为“不能认定为与共犯事先策划的串通操纵或协助犯罪”。
香奈儿手袋被认定“请托报酬”
引发改判关键认定
在受贿指控方面,针对一只价值超过800万韩元的香奈儿手袋,上诉法院认定其属于“请托报酬”。该手袋于2022年4月由统一教通过被称为“乾津法师”的全成培转交,当时尹锡悦尚处于当选总统过渡期。一审曾认定“难以确认其在收受手袋时已知存在具体请托事项”。
对此,上诉法院指出,在总统就职前仅一个月交付且价值较高的物品,难以视为单纯祝贺礼物。法院认为,即便在收受当时没有明确提出请托,曾在选举中提供支持的统一教,也完全可能期待事后获得回报。同时,法院指出,金建希理应知晓对方的潜在意图,即希望其在需要政府配合的事务上,向总统进行斡旋。
此外,针对金建希被指与尹锡悦合谋,接受明泰均提供的免费民调,并干预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映宣公荐过程、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一事,上诉法院表示维持一审无罪判决。法院认为,仅凭部分有利于尹锡悦的民调结果,并不足以证明其与配偶存在共谋关系,亦无法认定相关民调由双方共同策划或资助。
红星新闻记者 杨诗柔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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