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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免罚清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和适用条件的制度性文件。

2021年,上海市水务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文件进行第一次修订,明确了水利、供水、排水、安全质量监督领域共10项“免罚”事项。今年,是“免罚清单”第二次修订。

上海市水务局局长史家明今天(4月28日)做客“2026上海民生访谈”时介绍,这一次的“免罚清单”聚焦企业高频诉求,新增了排水户水质轻微超标免罚等事项。

“免罚清单”内列举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两年内首次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执法部门将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依法规范经营,不以行政处罚为主要目的。

比如,一家排水户日排水量10立方米及以下,超标第二类污染物数目2个及以下,超标程度最高的第二类污染物项目超过排放限值2倍及以下的(如pH值超标,则其超标范围应符合6≤pH值≤9.5),依法不予处罚。

免罚不是一免了之,更非放任不管。相关排水户虽免于处罚,但由于其违法行为客观存在,执法部门将依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按照“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模式,对相关排水户的综合评价等次进行动态调整,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加大“非现场检查”的力度。

原标题:《上海水务领域“免罚清单”今年6月起施行》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陈玺撼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