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达州融媒)
为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屠宰环节
1.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兽药。
2.违规调运畜禽,跨省引入畜禽未按规定隔离观察,应当检疫未经检疫,骗取、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及检疫标志。
3.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加工病死畜禽,使用工业松香拔毛,在动物及动物产品中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
4.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生产加工环节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2.以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肉、羊肉、驴肉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制售假劣牛肉、羊肉制品等肉源性造假行为。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工业染料等加工肉制品。
(三)经营餐饮环节
1.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2.违规使用甲醛、硼砂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猪肉等肉制品。
3.销售无合法来源、无检验检疫证明、私自篡改标签的冻肉。
(四)其他
其他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线索受理方式
报警举报:110
电话举报:0818-2285319
来信来访:举报人可将详细举报材料邮寄至达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或当面反映举报、提交相关线索材料(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路8号)。
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及线索内容严格保密。
(二)请举报人提供问题线索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等,提供内容须真实、客观、具体。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将依法核查处置。对明显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鼓励生产经营者、网络平台内部人员及知情人士积极举报。
(四)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经查证属于诬告陷害、虚假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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