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4月28日下午,云南曲靖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案一审宣判。据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28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小方的父亲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们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他也表示,暂不清楚蒋某某是否上诉,“对方没有说任何话”。
15岁女孩村中遇害
嫌犯是同村14岁男同学
被害人小方(图据家属社交账号)
起诉书显示,本案被告人蒋某某出生于2011年,案发时14岁。他与被害人方某某(女,殁年15岁)系初中同班同学,且均为云南省罗平县马街镇某村人。2025年7月6日晚,二人同在同村村民蒋某杰家玩。23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方某某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
1时22分许,方某某尸体被人发现后报警。经鉴定,方某某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7日,被告人蒋某某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小方的父亲方先生告诉记者,案发时他和妻子在海南务工。7日凌晨,他接到警方的电话,才得知发生意外,当时女儿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被害人父母平时在外务工
方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共有两个孩子,小方还有一个哥哥,在外地上学。他和妻子长年在海南打工,女儿小时候曾跟在他们身边,大概在小方五岁时,他们考虑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且他们干活的地方也不固定,就把女儿送回老家,当时由他的父母即小方的爷爷奶奶照顾。
案发前,小方在距离村子十多公里的镇上一家初中就读,原本下半年将升入初三。方先生说,女儿平时住校,大概两个礼拜回家一次。案发前两天,学校刚放暑假,女儿回家后独自一人在家中居住。据方先生讲述,他们曾与女儿通话,让她收拾衣服,准备暑假去昆明舅舅家补课。
方先生表示,事发当晚,女儿曾去同村一位村民家玩。相关聊天记录显示,2025年7月6日21时59分,有一名女生约小方去某人家玩,称有很多人。小方询问有哪些人,自己不好意思去,随后该女生回复小方,她自己一个人不敢去等内容。方先生表示,女儿在当天22时10分左右出门。
方先生此前曾告诉记者,他认识蒋某某的家人,蒋某某的父母平时也都在外务工,出事当天蒋某某的母亲在家中。
方先生也表示,女儿出事后,他和妻子没有再外出打工,“孩子不在了这个事已经把彻底把我们打垮了。”
被害方律师:
无期已属顶格处罚,难抚家属伤痛
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4月8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今天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被告人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到庭参与宣判。
他认为,判处无期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罪犯的顶格处罚和最重惩戒,却依旧难以抚平被害人父母的丧女之痛。
周兆成也表示,后续他将为被害人父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对接心理干预机构等。
一审判决书(图据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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