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近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包括深圳在内的16个城市和海南省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
方案指出,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深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对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培育和提升开放型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当天,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力介绍《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有关情况时也表示,商务部将统筹布局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经验。
据了解,方案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广州、成都、西安、苏州等16个城市和海南省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原则上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地级市)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申报创建。
方案提出,到2035年,建设35个左右服务贸易规模居全国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辐射作用显著的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若干重点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出口规模较快增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贸易、投资、消费与产业联动协同、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记者注意到,根据方案部署,示范区建设共有5项主要任务。其中,方案要求,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支持示范区结合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围绕重点服务出口领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因地制宜培育壮大若干以服务为核心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推动服务贸易与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等。
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提升协同发展水平,增强全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领军企业,重点扶持全球价值链中的“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具有成为“独角兽”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建立服务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库,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等。
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优化资金、人员、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跨境便利流动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化,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对诚信合规的服务贸易企业跨境资金收付提供更多便利等。
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服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指标、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评价体系等,在重点领域率先探索取消或放宽跨境服务贸易限制措施等。
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鼓励示范区加强与重点国别(地区)的务实合作,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拓展国际合作网络。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为重点,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加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服务出口和投资促进功能等。
据悉,在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商务部将牵头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并根据示范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复制推广示范区建设经验和实践案例,加强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和人员培训。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驻京记者 李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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