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68)近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决策程序等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核心变化包括:明确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担任,并细化辞任及追偿规定;取消“监事”及“监事会”设置,由新设立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全面承接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协调及内控评价;强化独立董事职责,明确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事前认可权和独立意见权,并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优化股东权利,明确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并细化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范利润分配政策,巩固现金分红比例底线;同时,根据新法更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条款。此番修订标志着公司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规范化迈出重要一步。
江苏通灵电器章程修订审议通过,全面对接新《公司法》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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