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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关于防范青少年儿童
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制止青少年儿童擅自下水的危险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实行有奖举报,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未成年人在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进入河流、水库、池塘、沟渠、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戏水、游泳、垂钓、捕捞等行为。
二、举报奖励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青少年儿童溺水方面的安全隐患,自觉保护防溺水警示标识、救生器材、防护围栏等设施。对在危险水域无监护人员陪伴,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情形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拨打举报电话,一经核实,县安防办奖励500元至2000元。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发现临泉县境内上述安全隐患,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0558-3966680(县教育局)
0558-6532556(县应急管理局)
110(县公安局)
四、相关要求
1.举报应当现场发现即时举报,留存现场影像,说明具体位置时间,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得谎报和恶意举报;同时,要现场制止危险行为,及时拨打沟塘安全提示牌的施救人员电话。
2.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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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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