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平远法院近6成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妥善化解,超9成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现定分止争,兑现胜诉权益7050.77万元……数据的背后,是平远法院推动高水平审判质效与“三个效果”、群众公正感受、审判工作高质量运行相统一,面对棘手案件摒弃“一判了之”“机械执行”的惯性思维,坚持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啃下一块块“硬骨头”的生动实践。
1.评估先行,让困境企业“活下来”
“如果简单下判,景区可能停摆,那么多员工的饭碗怎么办?”承办法官在翻阅案卷时,反复掂量着这个问题。
这是一起涉旅企业债务纠纷案。原告某花木有限公司与被告平远两家旅游公司签订园林苗木建设合同后,被告因故拖欠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11万余元。案件事实清楚,一判了之固然简单,但被告企业是当地重点企业,受旅游业整体环境及水灾影响经营困难。倘若简单下判、强制执行,很可能导致景区停摆、员工失业。
承办法官查明企业仍有运营意愿和基础后,决定启动涉企案件影响评估预警机制,全面研判案件处理对旅游产业、就业与经济稳定的影响,确立“放水养鱼、分期履行”的调解思路。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跨度三年的分期履行协议。
调解协议生效后,景区运营平稳,游客量逐步回升,员工的饭碗端稳了。承办法官感慨道:“一个案子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是否做实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若是案子判完,企业垮了、人心凉了,法律的温度,便也无处安放。”正是这份对个案“含金量”的较真,让审判质效的“表”与实质化解的“里”真正统一了起来。
2025年以来,平远法院共对35件涉企案件开展经济影响评估预警,并据此发出2份司法建议。从“就案办案”到“因案施策”,平远法院用司法“最优解”回应企业生存发展的“急难愁盼”。
2.力量聚合,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资产被切割转卖,刑事又立不了案,我该怎么办?”在平远县综治中心,陈某满脸焦急。他所在公司发现,其公司一套价值不菲的设备被另一家公司误卖,导致其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陈某考虑到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周期较长,便到县综治中心反映诉求。
平远法院没有坐等案件进入诉讼,而是在综治中心组织下,安排资深法官提前介入参与调解。法官一方面厘清法律事实,向当事人讲清财产归属规则和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沟通,从“争一口气”转向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多轮“面对面”释法、“背对背”劝和,双方于2026年初达成赔偿协议,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拉锯。
纠纷化解在诉前,陈某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从“坐堂办案”到“出门问需”,变的是办案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公平正义应当是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当当事人从“争一口气”转向“握手言和”,当“群众公正感受”与“审判质效”之间不再有温差,这就是最好的答卷。
2025年以来,平远法院选派资深法官入驻县综治中心,指导调解纠纷20次,非诉化解矛盾纠纷4件。同时,依托“法庭+综治中心”模式在各镇综治中心铺设网上巡回法庭设备,实现矛盾纠纷线上化解,法庭联合基层治理单位化解矛盾纠纷70件,推动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待续
来源:南方+、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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