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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然:听说5月1日起,无论私企还是国企,只要受贿或者挪用3万元,就入刑。这你怎么看?
曹植:这是一项对社会、对企业、对劳动者的重要保障措施呀!
傲然:哦?为何这么说?
曹植: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如今的国际形势极为不稳,从而影响到我国国内的经济形势。在此形势下,很容易使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如果此时,企业的资金再被人大量挪用。那么,企业将很容易倒闭。这是其一。
傲然:你说得对。那第二点呢?
曹植:第二,如果企业因现金流断裂而倒闭,那么,该企业的员工将失去工作。更重要的是,一所企业的倒闭,会使其他企业收不上款项。在此多米诺效应下,社会容易形成一股企业倒闭潮。这对国家、对人们,都很不利呀!
傲然:哦,原来这样,你说得很对!
曹植:记得,汉朝初期制定的《九章律》中对挪用行为设置了重刑,规定“盗价值十金(约合当时中等家庭财产)以上财物者,即判处死刑并公开示众”。汉文帝和汉景帝在位期间,严格执行这一法律,对官员毫不留情。至此,百姓欣然称颂,出现了“刑罚几乎搁置而百姓自然教化”的清平景象。如今,我国正是朝此方向发展呀!
傲然:嗯,希望此项举措能落实到位罗。不知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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