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龙来自河北邯郸,1996年出生,2020年大学毕业后在一所民办中学教历史课,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2021年8月开始通过微信、抖音和快手平台帮别人代卖仿真枪,买家付款后,他把订单转交给上游厂家,由厂家直接发货,每单他赚取一些差价,前后大约卖出70支,总共挣了5000元左右,这些枪发射的是6毫米BB弹或水弹,属于市面上常见的儿童玩具枪,包装上都标有“玩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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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3日,警察带走了这个人,从他家里搜出19支仿真枪,送去鉴定后,有8支的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每平方厘米,这个标准是2008年公安部规定的,只要超过就算枪支,法院根据这个认定他非法买卖5支、非法持有3支,到2024年9月判了他三年六个月,他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了非法持有这一项,只认定非法买卖,刑期改为三年,2026年4月他母亲申请再审,也被驳回了。

在这八支枪里,动能最低的只有2.59,最高的是8.16,都只是刚过标准线一点点,而警用气枪一般都要超过10,真枪动不动就上百,王威龙自己还买了测速仪,专门测试过他手里的这些枪,想尽量避开风险,可这台设备后来被警方收走,法院也没认为他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2018年“两高”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里面提到不能只看数字大小,得考虑实际造成的危害,不过在这个案子的判决书里,法官并没有具体说明为什么认定他的行为危害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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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王威龙这个人故意躲避调查,比如让买家删除聊天记录,拆散零件再寄送,还教别人怎么组装,可他自己在朋友圈里反复强调不卖那种“秃鹰枪”或者有膛线的真枪,只接玩具类的订单,微信群里他还提醒大家说工厂被查了,赶紧清理记录,结果这些举动反而成了他有意逃避的证据,类似案子以前也有不少,像天津的赵春华摆气球摊却被按枪支定罪判刑,福建还有一位老师因为卖玩具枪被抓,后来有人被判缓刑,也有人免于处罚,但王威龙这个案子,法院却坚持判了实刑,可见各地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标准确实不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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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安部发布新标准征求意见稿,计划把外观和功能一起看,不再只依赖动能数字判断,但这个标准到现在还没正式实施,电商平台下架两万多件BB弹枪商品,可抖音快手等平台放开后,同类产品又悄悄上架,标签改成仅限收藏或禁止改装,法学教授认为,把代卖算成买卖,甚至把自己留着玩也算持有,属于扩大解释,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有些冲突,也有人觉得如果连代发模式都不管,以后监管更难堵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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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没有前科记录,也没有暴力倾向,更没有混过黑社会,卖的枪大部分来自广东的小工厂,每把价格不到两百块,连基本的3C认证都没有,整个案件中上游厂家没有被追究责任,所有责任都落在他一个人头上,他只是在中间帮忙传单子,赚几十块钱差价,最后却要坐牢三年,这种处理方式让人怀疑是否合理,我翻看了几份判决书,发现法官很少提到他有没有主观恶意,更多是看他的行为像不像犯罪,可是在现实生活里,很多人根本不知道1.8这个数字代表什么意义,买玩具枪的人真的会想到自己可能因此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