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省里,布政使管钱粮、巡抚管全省、总督管几个省,知府管一个地级市——听起来分工明确,可历史上这几个官职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是这么清楚的。

有人当了一辈子布政使,结果地位比新来的巡抚低一大截;有人顶着总督的名头,实权却还不如隔壁省的巡抚。

这几个官职到底是怎么来的,谁比谁大,谁又是谁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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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一切,绕不开朱元璋这个人。他建立明朝之后,继承了元朝留下来的行省制度,但是他对这套东西打心里不放心。元朝的行省长官叫平章政事,这个官职有多大?

民政、财政、军事,全都一把抓,整个行省就跟一个独立王国差不多,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就能处理,根本不用请示朝廷。朱元璋看着这个制度,越看越像是在给自己培养对手。

洪武九年,也就是1376年,朱元璋动手了。他把行省改成承宣布政使司,名字听起来就是听从朝廷宣令、执行教化的意思,光从名字就能看出他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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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平章政事以及左右丞都被废掉,换成了布政使,具体管行政和钱粮,同时设提刑按察使管司法和监察,设都指挥使管军马调度,三个衙门并立,互相盯着,谁也别想一家独大。

布政使这个官职还被一分为二,设左右布政使。两个人共同管一个省的政务,权力再大也得商量着来。朱元璋这套设计,核心就一个目的:地方上绝不能出现一个人把什么都控制了的局面。

下属们叫布政使为藩台,叫提刑按察使为臬台,这两个别称沿用了几百年,清朝官场里还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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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这个官职,最开始根本就不是正式编制。明朝搞巡抚,起源很有意思,洪武二十四年的时候,朱元璋把太子朱标派去陕西巡边,美其名曰代替皇帝安抚地方、体察民情,这就是巡抚这个词最早的出处——巡行天下,抚军安民。

朱棣登基之后,接着用这个办法,先后派出二十六个人去不同的省份巡查,基本上都是从都察院里挑人,派下去的时候加一个右副都御史的头衔,办完事了就回京。

地方上叫这些人中丞,也叫抚台,但大家心里清楚,这是朝廷派来的钦差,不是本地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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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年间,巡抚的用途越来越广。地方上出了军事问题,出了河道洪灾,出了流民闹事,地方三司那帮人各管各的,碰到需要跨部门协调的事情就卡壳了。

朝廷只好隔三差五往地方派人,于谦就是在这个时期被派去巡抚河南和山西的。那会儿的于谦还是都察院御史,去地方处理完事情,还要回京交差。

成化年间开始出现变化。巡抚下地方的时候,开始带着家属一起走,这个细节很说明问题——带家属就意味着要长住,不是短期出差。成化二十二年,朝廷干脆把巡抚回京的制度废掉了,巡抚从此成了地方官,扎根一省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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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嘉靖朝,这个过程彻底完成,巡抚就是一省最高长官,布政使从一省之首,降成了巡抚手下管财政的副手。

明朝的巡抚不是只有一省一个,还有一些设在特殊地区的。比如三省交界的山区地带,流寇钻进去就不好抓,朝廷专门在这类地方设巡抚来管。

卢象升担任郧阳巡抚,管的就是湖广、河南、陕西三省交界的郧阳地区。九边战略要地也有单独的巡抚,比如天启年间专门设立的登莱巡抚,管的是山东登州和莱州一带的海防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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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管的是一个府,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是州府的最高长官。明初朱元璋把全国一百多个府按纳粮多少分成了三等,纳粮二十万石以上的是上府,二十万石以下的是中府,十万石以下的是下府,三个等级,地位和待遇都不一样。上府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直辖市,中府像是省会城市,下府就是普通的地级市。

不管哪个等级的知府,品级统一是正四品。布政使这时候品级在正二品到从二品之间,知府不能高过布政使,这是官场的基本规矩。知府有个民间叫法——太尊。这个称呼怎么来的?

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能见到的最大的官,往往就是县太爷。县太爷是七品官,知县之上是知府,所以知府比县太爷还大,民间就叫太尊,意思是更尊贵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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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这个职位在明清两朝相对稳定,不像布政使和巡抚那样权力起伏这么大。它夹在省级和县级之间,上要对巡抚负责,下要管辖各县知县

知府的日常事务很杂,税收、司法、教育、治安都要插手,算是地方行政的中间层,承上启下,位置很关键。一个地方治理得好不好,知府的能力和作风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知府这个位置还有个特点,就是职权范围相对固定,不像巡抚有时候还管军务,知府基本就是民政这一块。

碰上重大军事行动,知府负责筹措粮草、协调民夫,但不直接指挥军队。这种分工在明清两代基本保持稳定,知府这个职位几百年来变化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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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这个官职,出现的时间比巡抚晚,但权力扩张的速度比巡抚快得多。明朝设总督,起初也是应对突发事务的临时安排,不是常设职位。

明中期以后,南方沿海倭患越来越严重,倭寇在浙江、福建、南直隶之间到处流窜,一个省的巡抚管不过来,朝廷就派出一个人统一协调几个省的军务。

嘉靖年间,胡宗宪出任直浙总督,直接管辖南直隶、浙江、福建三省的军务,戚继光就是在他主持下打出抗倭名将的名头的。

胡宗宪的总督职位,权力在当时的三省巡抚之上,军队调度、粮草筹集、地方协调,全都归他一个人说了算。这个时期的总督,权力大,但仍然是临时性的,仗打完了,这个职位可能就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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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朝,情况完全变了。总督彻底固定下来,成为管辖一到三个省的最高军政长官,是真正的封疆大吏。清朝全国设了八个地方总督加上直隶总督,合计九大总督。

总督既管军务,又管行政,有些总督还兼任驻地省份的巡抚,一个人把省级最高军政职位全装进去,权力之大,远超明初布政使的三司并立格局。

晚清的九大总督,对整个中国的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左宗棠坐镇西北,力排众议收复新疆,打的是一场被很多人认为打不赢的仗;李鸿章长期任直隶总督,主导洋务运动,代表清廷签了无数条约,外国人打交道最多的中国官员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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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在两湖大力推进工业化,办学堂,建工厂,培养了大批近代人才。这三个人代表了晚清总督这个群体能量最集中的体现。

值得一说的是,清朝除了地方总督,还有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这两个特殊职位。漕运总督管的是从南方往北京运粮这条大动脉,河道总督管的是黄河、淮河、运河的治理,这两个总督不管地方军政,只管各自负责的专项事务,和地方总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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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看这四个官职,布政使、巡抚、知府、总督,哪个更大这个问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明初布政使是一省之首,清朝变成了巡抚的副手;巡抚从临时钦差变成固定封疆大吏,用了将近一百年;

总督从临时救火队长,演变成手握数省军政的权臣;知府在这几百年里变化最小,始终守着自己那一片地方,是老百姓这辈子最有可能打交道的高级官员。

官职的大小不是一成不变的,时间不同,制度不同,同一个头衔背后的权力可能差了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