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机顶盒换个假冒品牌外壳、刷个新系统,就摇身一变成为“正品新品”对外售卖,短短一年多非法经营额超百万元。近日,济南市检察机关通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涉案3名主犯获刑,5名参与人员依法得到差异化处理。据介绍,该案的办理不仅严厉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敲响警钟。
简易加工点翻新售假,二手机顶盒“乔装”进入市场
据案情介绍,某甲技术有限公司、某乙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H****”“Z****”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两款商标均核定用于机顶盒、光通信设备等产品,且处于有效期内,承载着企业的品牌信誉和产品品质保障。
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赵某、刘某旺瞄准“低成本高利润”的漏洞,动起了制假售假的歪心思。二人通过网络批量购买某甲、某乙品牌的二手机顶盒,同时购入假冒的“H****”“Z****”注册商标机顶盒外壳、包装盒及标签,在未取得两家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组建起简易“加工点”。
赵某安排刘某海等5人负责核心工序,对二手机顶盒进行刷机处理,更改软件系统、显示界面及串码,随后更换假冒品牌外壳,搭配遥控器、电源线等配件,装入假冒包装盒并贴标,伪装成正品新品对外销售。后经核查,该案非法经营额共计119.844万元,涉案假冒机顶盒流入市场后,不仅误导消费者,更损害了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8人涉假冒注册商标罪,3人获刑
2023年6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对赵某等7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推进案件办理。针对该案人员层级多、作案手段专业的特点,检察机关启动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出具取证指引清单,引导公安机关重点查清制假技术手段、销售金额,深挖上下游犯罪,并明确各嫌疑人的具体行为和作用。
同年9月14日,公安机关抓获下游犯罪嫌疑人林某笑后,将8名涉案人员一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多项工作:自行补充侦查,咨询专业技术人员,查清被告人篡改机顶盒软件系统的犯罪细节;依法追诉林某笑,明确其明知他人制假仍提供假冒包装盒、标签的犯罪事实;坚持宽严相济,对5名参与人员开展公开听证,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做好行刑反向衔接;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4名被告人向权利人赔偿经济损失98万余元;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漏洞,发出风险提示,建议健全技术性保护措施,防范侵权风险。
2024年2月26日,天桥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赵某、刘某旺、林某笑3名主犯提起公诉。2025年2月27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旧货翻新≠合法经营,知识产权不容侵犯
济南检察机关方面表示,该案作为典型的旧货翻新类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明确了此类行为的法律边界。当前,二手电子产品流通日益频繁,但商标制度的核心是识别商品来源、保障商品品质,若行为人将二手机器翻新后,未标注“二手”信息且以新品名义销售,即便使用的是权利人的旧部件,也会误导消费者,损害商标的识别功能。该案中,被告人不仅翻新外观,更篡改机顶盒软件系统,破坏产品原有品质,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理应受到刑事处罚。
随着数字化时代到来,机顶盒等智能家居设备走进千家万户,此类侵权行为不仅侵犯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使用权。检察机关通过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追赃挽损、风险提示等举措,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行稳致远,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济南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市场主体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尊重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底线;消费者购买品牌电子产品时,应选择官方渠道,警惕价格异常的“新品”,避免落入假冒陷阱,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记者:李震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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