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行业的HR们,最近应该很忙,不是忙年终奖,不是搞promotion和什么招聘,而是退薪通知。4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

现在监管出规定了,监管层这次动真格的了。那些年你以为是「旱涝保收」的基金公司,可能要彻底画上句号了。

公众更多关注了以及基金经理高薪之类的,其实很多隐形的比如销售、IT、产品同样存在。去年今天,我写了销售最该退薪给运营,然后过了几天写了运营也该退薪。被运营们骂得不行。

现在,有规定了,咱看规定

新规核心内容

这波操作,简单来说就三句话:在职的别想跑,离职的别想躲,退休的也别想安生。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明确,相 关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项负有责任的,或者出现其他不符合支付要求情形的,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追究内部经济责任,包括减少、停止支付薪酬未支付部分,要求退还前述情形发生当年相关的全部或者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减少、停止实施中长期激励等问责机制应当同样适用于离职和退休人员。

简单来说监管新规明确,退薪制度覆盖三类人群:履职不尽责或存在重大过失的,引发重大风险事件产生负面后果的,以及公司违规发薪或考核造假的。责任终身约束,不管你是辞职还是金盆洗手退休养老,该退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说实话,看到这条规定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早干嘛去了?

基金经理拿着百万年薪,有的甚至千万级别,基金销售在高点疯狂卖赛道基金,新发各种热点基金,结果基金亏得基民欲哭无泪,自己照样吃香喝辣。

这种魔幻现实在过去几十年里反复上演,早就该被收拾了。

新规能管住吗?

但问题来了,这政策真的能管住那些神仙吗?

基金经理的规则

咱们先看看给基金经理的规定是什么。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基金经理过去三年管理主动权益类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的不同情形建立阶梯化的绩效薪酬调整机制。

过去三年基金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当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但基金利润率为正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当下降;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且基金利润率为正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可以合理适度提高。

近三年业绩跑输基准超过10%,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至少降薪30%。

全市场主动权益基金里,约35%跑输基准超过10%,将近28%利润率为负。也就是说,你随便抓三个基金经理,可能就有一个得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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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让我想起一个老笑话,某基金销售跟客户说「我们除了目标是基准以外,还追求的是绝对收益」,客户问「问题是我这个是亏损了啊」。

其他岗位的规则

不过有意思的是,还有对其他岗位的规则。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实行长周期考核,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三年以上的中长期指标。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考核时,应当根据产品类型、职责范围、履职实际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负责主动权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时,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考核时,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二)对负责销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时,投资者盈亏情况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对负责指数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考核时,应当强化跟踪偏离、投资专业能力建设的考核;

(四)对负责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考核时,应当强化信用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的考核;

(五)对督察长及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前行业总盯着投资经理、所有高管等,然后给的规则也不清不楚的。

这个行业特别鸡贼的就是,如果不说清楚,就会特别喜欢钻空子,导致执行起来基本没法落地。

现在稍微进了一步,对于指数、固收增加了一些维度,简单来说,就是都得好好工作。

对高管,所管理公募基金的整体投资收益权重不低于50%。

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其产品业绩权重被提升至80%以上,且业绩需与业绩比较基准严格对照。

对销售,首次明确要求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销售机构及人员的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50%。

对股东,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于过去三年基金产品业绩不佳、投资者亏损较大的,应当适当降低分红频率与分红比例。 这一规定也防止了利用分红规避薪酬规则的漏洞,尤其是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制。

对于销售是第一次提出了具体的考核要求,对于股东的要求,也避免了一些钻空子的空间。

以前基金行业的薪酬逻辑是,市场好的时候普天同庆,大家一起拿高奖金;市场差的时候,反正也没赚到钱,就拿个底薪熬着呗。

其实不只是基金经理的收入,很多人的工资,销售、产品、IT、后台的收入曲线跟市场行情高度绑定,却跟基民的真实收益关系不大。

基民亏成狗,基金从业人员盆满钵满,基金公司旱涝保收,这三者之间的割裂,某种意义上就是公募基金信任危机的根源。

现在新规说了,即使盈利,但基金跑输基准,薪酬照样下调。只有跑赢基准且盈利,才能提薪。

意味着基金经理的收入曲线,终于要跟基民的真实回报产生联系了。

你帮基民赚钱,你拿高薪;你让基民亏钱,你降薪。

中高层薪酬限制

还有一个细节,中高层管理者的薪酬增幅被单独限制,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人均增幅。这条看着不起眼,其实挺狠的。

以前有些基金公司,老板给自己发天文数字的奖金,中层和基层员工喝汤。 我相信有不少基金公司的高管和下面的公司出现了很明显的脱节。

而且那些高管所在的位置和自己的公司规模、公司产品的业绩很明显的不匹配(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些中小基金公司)

现在这条一出,管理层的自肥空间被大幅压缩。

虽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至少在明面上,那些离谱的高管薪酬会收敛不少。

退薪制度的意义

公募基金行业这些年积累的问题,说到底是激励机制出了问题。

当基金经理的收入跟基民收益脱钩,当基金公司的利润来自管理规模而非真实业绩,整个行业就会陷入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

真正有能力的基金经理可能因为短期业绩波动被淘汰,而擅长做规模、搞营销的反而步步高升。

拉着规模来的,哪怕稍微breach了一点合规,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为了规模前中后台共同可以做一些想象不到的违规操作,稍微秉持一点原则的中后台还会被嫌弃不懂规则。

退薪制度只是个开始。它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至少是一个信号。这个行业正在从「规模为王」向「业绩为王」转变。

对于基民来说,这是好事。以后选基金,除了看收益率,还得看看基金经理的薪酬是不是跟业绩绑定了。对于从业者来说,这也是好事,真正有本事的人,focus在正确的方向,而不应当被公司的「追热点」「要规模」短期要求妥协。

真的为投资者赚到钱了,拿高薪天经地义(但你要再回到以前的水平,大概率也是不行了)。

混日子的,再想靠资历混饭吃,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然,政策效果如何,还得看执行。

毕竟基金行业的水深得很,各种复杂的考核机制、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监管不可能面面俱到。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执行层面慢慢厘清。但大方向已经定了,至少,这次动刀的方向是对的。

这一天,早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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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坦桑尼亚老云 | 编辑: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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