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春秋假”,应加强政策协调,确保“春秋假”与职工带薪休假等制度有机结合;同时,在高校、职场层面作出更多探索,形成全社会、全年度的均衡假期体系,持续释放假日经济活力。
图片来源/新华社
■夏金彪
近日,全国多地中小学陆续发布放假通知,将“春假”安排在“五一”劳动节假期前后,形成了一次大规模的“春假”与“五一”假期的“联动”。部分中小学甚至从4月25日便开启长达11天的假期,使得今年的“五一”旅游消费市场呈现出“未到先热”的景象。
平台数据显示,“五一”假期前后两个周末,国内酒店、机票以及景区综合预订热度同比增长超过两成,800公里以上长线游订单增长更是超过三成。这一现象,折射出我国休假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以及假日经济蕴藏的巨大潜力。
所谓“春秋假”,是指在确保全年总教学时长不变的前提下,在春季和秋季分别增设一个短假期,以区别于传统的寒暑假。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放春假”以来,该政策便在不断探索中稳步推进。202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这是“春秋假”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该政策已从地方探索正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进入系统性推进的新阶段。
今年全国两会后,山东、湖南、贵州等省份迅速响应并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今年清明节前后,“春假”在多地进行了试点。平台数据显示,“春假”试点城市亲子出行占比从32%显著提升至59%,亲子游订单金额占全国旅游总订单金额的37%,亲子游成为了市场核心群体。
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春假”与“五一”假期的联动模式在全国多地加速落地。目前,已有包括浙江、四川、江苏、安徽等10个省份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北京联合大学等部分高校也主动跟进,结合教学安排设置“春假”,鼓励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形成错峰休假的新探索。
回顾我国休假制度的发展历程,从“双休制”的普及到“黄金周”的确立,每一步调整都深刻改变了国人的生活方式。然而,随着消费升级和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法定假期制度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每逢“黄金周”,景区“人看人”、交通“寸步难行”、价格“水涨船高”以及服务质量的下降,阻碍了假日经济健康发展。
“春秋假”的推出,正是破解这一困局的有益探索,不仅有利于增进亲子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还为假日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从供给侧看,“春秋假”有利于推动文旅产业升级,引导经营主体优化产品设计和服务供给。例如,旅行社可以开发更多面向亲子家庭、研学教育、自然体验的精品线路。
从需求侧看,“春秋假”为亲子家庭、教师群体以及相关服务行业提供了新的消费时段,带动住宿、餐饮、交通、景区、文创、培训等多元业态联动增长。据市场研究机构测算,如果全国中小学普遍实行“春秋假”,每年将新增4亿—6亿人次的错峰旅游出行需求,每年或新增消费5000亿—8000亿元。
当然,“春秋假”要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应当加强政策协调,确保“春秋假”与职工带薪休假等制度有机结合。如果孩子放假而家长由于工作压力无法陪同,那么假期的含金量必将大打折扣。对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推广中小学春秋假”与“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并提,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此外,“春秋假”不应仅局限在中小学层面推行,还应在高校、职场层面作出更多探索,形成全社会、全年度的均衡假期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近期,安徽、浙江、贵州、陕西多省份发出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休假的通知。例如,陕西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的通知》,明确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要引导职工根据个人实际,可分段灵活使用年休假,推动年休假与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中小学寒暑假及“春秋假”等有机结合,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
可以预见,随着“春秋假”大范围推广、带薪休假制度持续落实,假日经济将不再只是节庆期间的短暂繁荣,而会转化为覆盖全年的稳定动能,通过持续释放假日经济活力,成为激发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
总 监 制丨王列军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杨玉洋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蒋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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