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合环罚〔2026〕22号),重庆金铂实业集团鑫威舜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鑫威舜水泥”)因旗下石灰岩矿扩建项目未落实粉尘防控措施,被罚款4.9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该企业两年内第二次因环保违法被罚,累计罚款超28万元,凸显企业环保管理存在长效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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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粉尘防控形同虚设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1月20日,合川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鑫威舜水泥位于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4社的水泥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经查,项目现场有2辆挖掘机作业、1辆货车转运渣土,露天堆放大量易产尘物料,其中约100平方米物料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

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早在2026年1月8日、1月16日就已出现露天物料未全覆盖的违法行为,属于持续性违规。执法部门依法固定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执法视听资料、环评批准文件、排污登记回执等13项证据,明确违法主体为鑫威舜水泥,执法程序合规合法。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矿产开采企业需精细化管控粉尘排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未采取遮盖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的,可处2万-20万元罚款。

两年两罚,累计罚款超28万,裁量基准从严适用

水泥人网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这是鑫威舜水泥两年内第二次环保重罚

2025年10月21日,因石灰岩矿扩建项目“未验先投”(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被罚款23.4万元(合环罚〔2025〕64号);

2026年4月27日,因粉尘防控不到位,再被罚4.96万元,两年累计罚款28.36万元

粉尘管控是矿山环保“生命线”

作为水泥产业链上游关键环节,石灰岩矿山粉尘治理是环保监管核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明确要求,矿山需通过密闭、围挡、全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控无组织粉尘排放。

近年,生态环境部持续强化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重庆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对矿山粉尘管控尤为严格。鑫威舜水泥连续被罚,暴露出部分中小水泥矿山“重生产、轻环保”的通病——环保设施配而不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整改落实敷衍了事。

随着“双碳”推进及环保标准收紧,水泥企业需构建长效环保管理机制: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将粉尘管控纳入日常生产考核;二是加大环保投入,完善密闭料仓、喷淋降尘、全覆盖等设施;三是强化人员培训,杜绝“未验先投”“物料敞放”等低级违法。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