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保健食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百姓的“钱袋子”。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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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9日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介绍了涉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的具体情况。

他指出,与普通食品相比,保健食品具有多个方面“特殊性”。

在准入门槛方面,保健食品须经严格的注册或备案程序,完成安全性和功能性评价后,方可取得“蓝帽子”标志进行生产销售。二者功能定位不同。保健食品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但必须在保健功能目录范围内,法律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而且,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应按标签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和方法食用。

此外,监管要求也不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要求对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销售保健食品要落实专区专柜要求,保健食品广告还要通过监管部门审批。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聚焦突出违法行为,划出“三条高压线”。

一是严打“碰瓷疗效”式虚假宣传。重点查处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界限,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病”“防癌”“替代药物”等功效的行为。

二是严打“花样忽悠”式营销乱象。严厉查处利用所谓“专家”站台、免费体检旅游、会议讲座等形式对保健食品实施欺诈性推销,以及直播带货中的“剧本式”“演戏式”虚假营销保健食品行为。

三是严打“甩手掌柜”式平台责任缺失。压紧压实保健食品销售平台资质审核责任,对管理缺位、整改不力的平台、经营者及营销人员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