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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留言:本人于3月25日向鲲伍体育(赣南师大附中店)缴纳78元健身预存定金,商家微信承诺6月31日前无条件退款,单据也注明“定金可退”。4月10日本人因健身房器材未到位、即将搬家申请退款,商家多次拖延,强迫我按指定话术回复后仍拒不退款,最后直接失联。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虚假宣传、恶意拖欠预付费行为,请求监管部门责令商家立即退还78元定金。
行业分类:科技文体
问题类型:投诉类
转办时间:2026-04-15 19:37:52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回复
市民: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投诉后,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经查,您于3月25日向鲲伍体育(赣南师大附中店)缴纳健身预存定金78元,双方就定金退还事宜存在沟通争议。
二、处理情况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相关政策开展协商工作,目前该商家与您已协商一致意见,退还定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来源: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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