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职业骗保人、参保人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定点医疗机构
1.通过车接车送、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免费吃喝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挂床住院骗保。
2.以人头费、奖励提成等形式,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等机构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收集、借用参保人医保卡,空刷、套刷、盗刷医保基金。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医学影像资料、检验检查报告、病历资料骗保。
7.虚构诊疗服务项目,编造麻醉、手术、护理、理疗等记录骗保。
8.伪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开、多开药品耗材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等非医保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
10.以低价治疗、免费治疗、费用包干、发放代金券等方式,诱导无指征、低指征住院,从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11.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违规使用药品耗材。
12.执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时搞变通、打折扣,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13.其他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私自印制空白处方、私刻公章/医师签章,伪造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虚构处方、虚假购药骗保。
3.借助互联网医院、人工智能工具生成虚假处方,骗取医保结算。
4.聚敛医保卡,空刷、套刷、盗刷医保基金。
5.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结算。
6.组织员工或他人空刷医保凭证、刷卡套现。
7.诱导、协助参保人超量购药、冒名购药、倒卖“回流药”。
8.非法采购、销售“回流药”。
9.未落实实名购药管理制度,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0.其他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
1.“黑中介”拉拢、组织、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药品、回收医保药品牟利。
3.组织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骗取生育保险等医保待遇。
4.伪造处方、发票、基因检测报告、病历资料等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组织或协助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参保人
1.转借本人医保凭证供他人使用,或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2.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接受现金返还、礼品或其他非法利益。
3.伪造发票、诊断、病历、证明等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4.隐瞒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等已支付情形,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5.冒用他人电子医保凭证,违规代办医保业务谋取利益。
6.使用已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冒名享受医保待遇。
7.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举报内容应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相关,事实具体、线索清晰。
(二)举报请提供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具体行为、涉及金额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根据《吉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实名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查实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人民币。奖励按程序申领、按时发放。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工作日9:00—17:00)
1.长春市:0431-81888128
2.吉林市:0432-64805723
3.四平市:0434-3225955
4.辽源市:0437-6660610
5.通化市:0435-3917007
6.白山市:0439-3232001
7.松原市:0438-2697023
8.白城市:0436-3536005
9.延边州:0433-2879178
10.长白山管委会:0433-5750009
11.梅河口市:0435-4882736
12.省直:0431-80575900
(二)来信来访举报
1.长春市: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2166号吉商大厦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吉林市: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3.四平市:四平市铁东区金融街3号楼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4.辽源市: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5649号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5.通化市: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1777号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6.白山市: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147号合兴酒店11楼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7.松原市:松原市乌兰大街2009号松原市医疗保障局
8.白城市: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楼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9.延边州: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10.长白山管委会: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大街与白丁香路交汇东行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医保局)
11.梅河口市: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建国路4399号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12.省直: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特此公告
来源:吉林医保
编辑: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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