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和出行方式日益便捷,交通运输领域已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从全国各地暴露的案例来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交通出行、物流运输的关注,假借“交通项目投资”“车辆融资租赁”“物流加盟”“共享出行押金”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为切实保护广大市民朋友的合法权益,4月29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提示防范交通运输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中,重庆市交通运输委提示了以下七种交通运输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常见伪装方式。

伪装一:以“交通项目”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以地方公路、客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建设项目为名,通过“工程合伙”“借款协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有的承诺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工程分红等,所融资项目往往真实性存疑或手续不全,属于“一女多嫁”的虚假项目。

伪装二:以“物流加盟”为名,收取高额加盟费

不法分子以“零风险加盟物流专线”“货运线路承包”为诱饵,承诺保本付息、远高于市场运价的固定回报,收取高额加盟费、保证金后失联。有的网络货运平台存在挪用货车司机运费、拖欠结算款,或设立资金池用于其他投资的行为。

伪装三:以“车辆融资”为名,实施“套路贷”诈骗

汽车销售商、融资租赁公司以“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为名,设置欺诈条款或诱导办理高息贷款,合同中隐藏高额服务费、不合理违约金等条款,实为“套路贷”。有的以众筹购买货车、客车并委托经营为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高额分红,实为非法集资骗局。

伪装四:以“共享出行”为名,挪用用户押金资金

共享汽车企业挪用用户押金及预存款,用户申请退还押金、预付款时遭遇无故拖延、设置不合理障碍。部分企业出现持续巨额亏损,押金与预付款规模远超其资产实力,存在较大资金安全风险。

伪装五:以“驾培服务”为名,超标准预收费用

不法分子以“VIP包过班”“定金或订金”“代打学时费”“代收考试费”等为名,在学费监管机制之外追加收取费用,作出“包过”“无需考试”“返费”等无法兑现的承诺。驾校收取的学费已纳入监管,向不具备驾驶培训资质的机构支付费用,向非监管账户转入资金,支付高于驾校公示价格的费用,签订“阴阳合同”,均存在较大风险。

伪装六:以“智慧交通”为名,概念炒作诈骗

不法分子假借“智慧停车”“车联网”“区块链+物流”等概念,发行虚拟代币或理财产品,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推广模式具有层级性、按照发展人员数量计酬的传销特征,脱离真实的交通运输应用场景。

伪装七:以“高额返利”为名,诱导个人投资

不法分子以“助力上市”“购车托管”等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面向内部员工及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模式脱离实际经营,依靠“借新还旧”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导致投资款无法兑付。建议公众理性看待高收益承诺,警惕“虚假项目”“概念炒作”等诱导集资风险,守好自身“钱袋子”。

《公告》提示,请牢记“三查三不”,远离交通运输领域金融陷阱。

一查经营资质。正规运输企业应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网络货运平台、共享出行平台应依法备案。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企业信息。凡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切勿参与其“投资”“加盟”项目。

二查资金监管。共享出行押金、预付卡资金应按规定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凡要求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的,均需高度警惕。正规交通运输企业不会以“工程合伙”“加盟投资”名义承诺固定回报。

三查回报承诺。任何以“交通项目投资”“物流加盟”“车辆众筹”为名承诺“保本高收益”“年化收益率远超市场水平”的项目,均涉嫌非法集资。请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交通运输项目不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资。

不盲目跟风。面对“绿色物流”“新能源汽车投资”“智慧交通风口”等宣传话术,要保持理性,切勿因“稀缺名额”“限时优惠”等营销手段而冲动投资。对于亲友推荐、群内热捧的所谓“好项目”,也要多方核实。

不轻信“内部渠道”。凡是自称“交通系统内部人员”“有特殊关系”“能拿到项目份额”并要求转账或缴费的,极有可能是诈骗。正规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等规范渠道进行。

不参与“零首付”陷阱。对于“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等金融服务,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警惕隐藏的高额费用和不合理条款。切勿将个人证件交由他人代办贷款。

《公告》称,若发现上述可疑情况,请拨打市交通运输委举报电话:023-89183000,重庆市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