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社保有视同缴费,也有实际缴费。两种缴费年限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哪一种养老金更高?
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的区别。
关于视同缴费,我能找到的依据,最权威的还是社会保险法。明确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缴纳的社保费是由国家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其实,1951年我国实施的劳动保险制度本身也是这么操作的。在1986年以后,国家陆续实施用工制度改革采取了个人缴费的模式。
所以说视同缴费实际上是个人视同缴费,而不是国家视同缴费,毕竟最终的养老责任还是由国家承担的。
实际缴费情况又比较复杂。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1991年以前部分开始试点,那个时候都是要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保费。
等到了1995年前后(部分地区有试点早),全国各地又推出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方式。主要是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己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的方式来参加保险,只有一方缴费。
多数省份也是从1995年开始,对于人们参保缴费的记录,建立了个人账户。一般是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11%记录,而本来一般只缴纳3%~4%,剩余的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划入的。
2005年开始,国家再次完善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制度,建立了现在的计发模式。个人账户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进行积累,根据不同的退休年龄,确定计发月数。下面是渐进式延迟退休以后,每一个月份对应的计发月数表,可供大家参考。
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产生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养老金主要是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实际上也包括建立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
根据山东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具体的内容如上图。
实际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是根据当年的缴费基数之和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比值。比如说从1月1日起,就按照60%的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这样缴费指数就是0.6。因此实际缴费年限的本轮实际缴费基数很重要。
山东省没有视同缴费指数,都会按照实际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所以说后期的缴费也关系早些年的缴费的养老金结果。
我们假设最终按照100%档次缴费,平均缴费指数是1,视同缴费产生的养老金结果是:
①基础养老金为1%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目前的标准,是78.31元/月。
②过渡性养老金部分,是1.3%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为101.8元。
以上两部分养老金合计为一年缴费年限,对应180.11元。
至于实际100%档次缴费一年,产生的养老金是:
①基础养老金部分,也是1%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结果为78.31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那我们按照7506元基数缴费一年,个人账户积累实际钱数为7205.76元,如果说60岁退休,计发月数139个月,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1.84元。
两部分养老金相加,结果之和为130.15元。
确确实实以上两种方式产生的养老金差距达到了50元左右。由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从事工作早,而且未来会越来越少,所以大家还是普遍接受的。
不过,过渡性养老金是不可继承的。万一参保人去世,是没有余额可以领取的。但如果有个人账户的话,一般情况,8~10年以内都会有一定的余额可以继承。
所以说,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各有千秋,视同缴费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手段,最终还是会退出历史的舞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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